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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 ?关,于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的相关规定》
《5.1 居住小区!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分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和非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前!。者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服务、【行政管理、市政【。公用等设《施后者包括商业服务!、金融?。邮电设施等》
5.2 【居住小区《配套公建的配置【水平应?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置》公建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对】分期建成的居住小区!其配套公建可采取】过渡措施按设—置,标准配建的配套【。公建建?成后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
—5.3 《 设置要求
】。 5.3.【1 : 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小于?小区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一【般规模?不,。小于100平—方米应设置》。在小区中心区域【。或,住宅小区主出入口附!近方便业主使—用不:得设置在地下—
: 社》区服务中《心不得<小区—。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应具:备社区警《。务室、社区阅览室、!社区图?书室、社区文娱室等!基,本功能?若小区规模超过30!00户应在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等【功能其中社》区办公活《动,。用房按照不》低于250平方米】卫生服务站不小于1!50平方米、—文化活动站不低【于200平方—米配置?若小区规模》过小应结合周边【。。相邻:地块具?体规划情《况因地制宜
【。 5.3【.2 小区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面【积,。不得大于小》区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宜在小区内—部或出入口》附近集中设》置
》 5.3.3 】 居住小区应配置】垃,圾收集点和公厕公】厕宜结合物管等公】建设施体育》设,置一般?公厕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
5?.4 ? 配?套公建设在住宅底层!或地下?室的在建筑设—计中:应采取?措施避免干》。扰居民的生活—、休息应有独立【的供电、供水和排水!等设施及独立的出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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