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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市—政道路管《线, 第四—十七:条 市政》工程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专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定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 ? 第四》十,八条: , 新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设计规范设计和建】设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其标志? 【 ,第四十九条 鄂州!市,城市道路《按照其交通功能【。划分为四级》既,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城市】各级道路指标见表9!.1 【。    城市—各级道路规》划指标 《。 表9?.1 》 : ! 道路类!别 【 设计车速【 (k?m/:n) ! 路网密度 (km!/km?2) 】 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条) ?。 【 道路宽《度 (m《) 】 每车道《宽度 (m) 】 【 , 《 快【速干道 ! 60》-80 【 , , 0?.4-?0.5 《 — 6-8 【 , 6》。0-8?0, 】3.:75 》 — :。 《 ? 主干路 ! 50-】6,0 !0.:8-1.2 】 6-【8 《 40-】60 《 3.5!-3.75 】 】 》 次干路【 【 40-50 ! 》 1.?2-1.4 ! 4-—6 】 3:0-40《 , — 3.5 》 》 , 《 : 【支路 》 , 30【-40?。 ?。 》3.0-4.0 ! : ?。。 2-4 》 ? ? 15-《30 】 3.25-【3.5 【 — 《 —居,住区内道路 — —   】   — : , ?  ? : : :  —   【 《 【 —1、小区道》路 】 20 ! ?  《 , ? 2 — ? 1:。0-:20 【 3《。。.25 》 — — ? 2、》组团道路《 : 【15 !。   】 2 【 : 8-10— —。 ,。 ,3.25 】 《 : — 《3、宅?间小:路 :。。。 》   【 : : ,。  【  ? ,。 》 :≥2.5《 《 ?   》 ? — —。第,五十条 在道【路上开?机,动车道口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建设项目原则上】开一个机《动,车道口相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道!路的在最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  ! , (:二):在道路交叉口范【围开:口,开口位置距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在支路《上的可以适当放低标!准 !第五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应当编制道路管线!工程综?合规划并取》得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 :。  ? ,。 (二)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种管线原则上下地】埋设:已有的城《市架空线结合城市】改,建逐步?改为下?地敷设; 》    (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雨污分流制;】   — (四)通信管【线应当同沟》共井:埋设; —    (》五)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配套实施;管线单位!应当充分考虑管【线预留(管》孔数、横《穿接口等《),;新建桥梁》。应,当,根据管线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 第五》十二条? 管线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与《城市其他《管,线相互衔接》 《 ,  (二)城市的】各类管线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和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控》制 》   (三)各类】管线设置《次序为   !  1?。、给水、《电力:、热力?管线原则上在道路】西侧或者北侧敷设通!信、燃气管线原则上!在道路东侧或者【南侧敷?设,电力:。。电缆与电信电—缆,应当远?离在宽度为4—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上同一种市政管【线应当在道路两侧布!置,; 《   ?。  2、管线从道】路边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依次为电力、电信、!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污《水管线;管线—确需交叉的》按,照由浅?入,深布置依次为—。电信、热力、电【力,(,低压电线在高压电】线上)、燃》气、给?水、雨水、污水【管线   】 (:四)管线《。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避!让; 《     1、】。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     2、小】管线避让《大,。管线;?     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 —    《 4、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管线; —。     5、【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 【 , :    6、—。技术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 》    (五)【以下地段的》管线原则上》采,用综合管沟敷设 !   《  :1、:交通运输繁忙、管线!复杂、管线安—排有困难的快速路】、主:干道以及地下—铁道、立体》交叉口等大规模【工程;?     】2、重要城市广【场及其道路交叉口】。;, :    》 3、?道路:与铁路、河流的交叉!处;:    【 4、不允许随【时挖掘路面的路段;!     】5、开挖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场【所,。    (】六)管线干线应【当布置在靠近—主,要负荷中心或者【支管较多的》一侧:   — (七)管线走向】应当与道路平行管】线与管线、管—。线与铁?路、管线《与道:路之间应当》减少交叉;》必须:交叉的?原则上采用》。直角:相交斜交的交角不得!小于45度 ! ,  (八《)管线的埋》。设深度应当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以及与其他—管道的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至《机动车道路路—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    —(九)管线穿越河道!时应当满足通航、】河道整治《要求以?及有:关,专业技术《规定:   — (十?)燃气管《道应当?单独直?埋不得进入综—。合管沟禁止沿—高压电线走廊、电】缆沟道或者在—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液:体埋场下敷设燃气管!道 :    (十】。一,)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的设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或?者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并与—道路衔接平》顺,与路面的高差不【得超过20》毫米 【。。 : 第五?十三条 《 在人?行道距?路沿石边缘》1.5米的范围【内应当预留》行道树的位置道【路上:的路灯杆、》广告牌、道路标【志,等立杆其中心—应当固定在人行【道距路沿石边缘0.!5米的位《置上: 》 第《五十四条 非【人防:工程自身《需要的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特珠《情况下允许直—。径在70毫米以下】的给水、热力管线通!过但:应当在入口处安装】阀门 第!五十:五条 在现有【以及规划的管线、】高压走廊《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修建其他设】施, 第十章 !。市政公?用设施 第五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应按下列】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 !   (《一)公共厕所设【置    】 1、居住小区按】6~10平方米【/千人 —     2、【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按【集散人流15~25!平方/千人 !    3、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10~2【0平方?米/千?人 》    4、公【共厕所的相隔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为300—~,500米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米为宜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米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 ? :   ? 5、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 !    (—二)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 】     1、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  !  :。 2、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   !  3、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设置在既方便!居民又不影响市容】观瞻的非《临街位置《  》  (三《)垃圾转运站—、垃圾堆场 【     1、小!型,转运站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8米 !     2、】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 — ,     3、【城市生活垃圾堆场】应设置在《城市郊区拟选位置应!注,意城市风向》避开:城市水源保护范围】及地质灾害地区垃】圾,。堆场应设置围墙、道!路、绿化《和管理用房应—具备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使用时!。间不少?于10年 】   (四)—汽车洗车场 !    在入城道】路口、城郊结—合部设置洗车—场和:。市内小型洗车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 】 第五十七条 】停车场(库》) 《     》一、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 ,    (一—)居:住建筑  !   1、一类居住!区机:动车每户不少于0.!6,至1个泊位非机动】车每户不少于—。1个泊位; 】     2、二!类居住区机动车每】户不少于《0.3个泊位非机】。动车:每,户不少于2个泊位】    (二!)公共建筑 — ,   》  1?、行:政办公?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0?.3至0.》5个泊位《。非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3个泊位; !。     2、商】。业、金融、服务业】、市场等《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0.2—5至0.4》个泊位非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5个泊位; 【 ?    《3、文?化娱乐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0.—5至0.6个—泊位非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4个泊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核定标准泊位数按】照总建筑面积换算成!的最小?。标准泊位数计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者停用 —。     二、室!外,机动车停车场—每,。泊位占地20—至30平《方米多?层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库,。每泊位占地25至3!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每泊—位占地1.5至1】.8平方米停—。车场: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当尽量采】用正:交布置确《需斜交的其交角原】则上不小于75度 ! 第五!十八:条 汽车》加油站? ?     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须符合!城市景观、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规定 — ? ,第五十九条 城】市消防 《     城市消防!设施、消防站的设】置,:按有关规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