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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市】政道路管线 【 ,。 第四?十七条 市政工程!设计和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专!业规划和有关标准】、规定采《用统一的城市坐标】系统和高程系—统, 第!四十八条 —新建城市道》路应当按照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设计规!范设计和建设—方便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坡】道,及其标志《 —。 第四十九条 !鄂州:市城市道路按照【其交通?功能划?分为四级《既快速路、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城】市各级?道路指?标见表9.1 】。 ?    城市各级道!路规划指标》 表9.1 【 《 : ?。 , 】 道路类别 ! 》设计车速 (km】/n) 《 ? 路》网密度 (》km/?km2) 】 道路中机动!车道:条数(条)》 !道路宽度 》(m) 【 每》车道宽?度 (m) —。 】 : 》 : 快速干道 】 》 60-80【 】0.4-《0.5 《 6】-,8 — 60-80 ! , : , 3《.75 ! , ? ?。 《 主干路 ! 50】-60 】 0.8-1.!2 !6-8 ! 40-60 】 3.!5-3.75— ! ? 》 次《干路 ?。 】40-50》 【 ,1.2-1.4 】 4-!6 【 30-4—0 — 3.5 】 ? —。 ? 《 支路 【 》 3:0,-4:。0 【 3.0-4.】0 】 2-4《 》 15-30 ! 《 3.2—5-3.5 — 》 】 居【住区内道《路, —   》 , , 《 ,  : :。  — ?   【 》 , ,  】 ? :。。。 【 1、小区道路 】 — :。20:  ! 2! ? 《 10-20 ! 3—.2:5 】 , ?。 — , 2、组团道路】 》 15 【 : ,   【 ? : 2 》 8-1】0, 》 3.2—5 ?。 ! 【 3、《宅间小路 ! 《  】  : :  【 , ? , ?≥2.?5 !  《 ? 》 第五!十条: 在道《路上开机动车道口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建设项目【原则上开一个机动车!道口相邻《两,条,或者两条以上道路】的在:最低:一,级的道路上开口并】尽可能远《离交叉口; 】。  :  :(二)在道》路交叉?口范围开口开口位置!。距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不得—小于70米在支路上!的可以适当放低标准! 》 ?第五十一条 管】线工程规划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    (一—)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应当编制道路!管线工程《综合规划并取—得市政道路管线工程!规划许可证; 】 ,    (二—)电力?。、电信、给水、排】水、:燃气等各《种管线原则》上下地埋设》已有:的城市?架空线结合城市【改建逐步改为—下,地敷设;  !  (三)》建设项目应当采【用雨污分流制;【    【。(四)通信管线应】当同沟共井埋设【; ?    (五)】新建、改建、—。扩建道路工》程管线工程应当同步!规划:、同步设计、配套实!施;管线单》位应当充分》考虑管?线预留(管孔—数,、横穿?接口等);新建【桥梁应当根据—管线规划要求预留】管线通过的位置【 《 第五十二条! 管线设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与城市其!他管线相《互衔接 《。    —(,二)城市的各类【管线应根据不同管线!的特性和设置要求】综合布置各类管线相!互间的?水平与?垂直净距《和各种管《线与建筑物及构【筑物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按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50289【-98?。)的要求控制 !    (三—)各类管线设置【。次序为   !  1、给水、电力!、热力管线》原则上在道路西侧】或者北侧敷设通信、!燃气管线原则上在】道,路东侧或者南—侧敷设电力电—。缆与电信电缆应当远!离在宽度为4—5米以上的城市道】路上同一种市政管】线应当在道路—两侧布置《;  —   2、管线从】。道路边?线,。。向道路中心线方向平!行布置依次为—电力:、电信、燃气配【气、给水配水、热力!、燃气输气、—给水输水《、雨水、污》水管线?;管线确需交叉的按!照,由浅入深布置依【次为电信、热力、电!力(:。低压电线《在高压电线》上):、燃气、给水、雨】水,、污水管线 —    —(四)管线应—当按照以下规定【避让;  】 ,  1、临时管线】避让永?久,管线; —    《 2、小管线避让】大管线;  !   3、压力管】线避让重力自—流管:线; —。  :。 , 4、可弯》曲管线避让》不可弯曲管线;【   — , 5、分支管—线,避让主干管线—; ?    》。 6、?技术要求低的管线】避让技术《要求:。高的管线《    (五!)以下地段的管【线原则上采用综【合,管沟敷?设   【  1、《交通:运输繁忙、管线复】。杂、管线安排—有困难的快速路、】主干道以及地下铁】道、立体《交叉口等大规模工程!;    】。。 ,2、重要城市广场及!。其道路交叉口;【 《    3、—道路与铁路、河【流的交叉处; 】 ,   ?  4、不》。允许随时《挖掘路面《的,路段:;,  》  : 5、开挖后难以修!复,的路面以及某些【特殊:建筑场所《 ?    (》六)管线干》线应当布置在靠【近主要负荷》。中,心或者支管》较多的一侧 】    《(,。七)管?线,走向:。应当与道《路平行管线》与管线、管线—。与铁路、管线与【道路之间应当减【少交叉;必须—交,叉的原则上采—用直角相交斜—交的交?角不得小《于45度 》。    (八】)管线?的埋设深度应当【根据外部荷载—、管材强《度以及与其他管道】。的交叉等因素确定管!顶至机?。动车:。道路:。路面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7米    !(九:)管:线穿越河道》时应当满足通—航,、,河道整治要求以【及有关专业》技术规定  !  (十《。)燃气管道应当单独!直埋不得进入综【合管沟禁止沿—高压电线走廊、电缆!沟道或者在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液体埋场【下敷:设燃气管道 【    (—十一)?地下管线检查井盖的!设置不得《妨碍:相邻管线通》过或者影响附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功能》和安全并与道—路衔接平顺与路面】的高差不得》超过20毫米 【 ? , : 第五十三》条 : ,在人行道距》路沿石边缘1.5米!的范围内应当预留行!道树的位置道路上的!路灯杆、广告—牌、道路标志等立杆!其中心应《当固定?在人行道距路—。沿石边缘《0.5米《的位置上 》 第五!十,四条 ? 非人防工程自身】需要的?。管道不得《穿越人防工程—主体结?。构特珠情况下允许直!径在:70毫米以》下的给水、》热,力管线?通过但应《当在入口处安装【阀门: ? 第五》十五条 在—现有以及规划的管】线、高压走廊用【地范围内《不得:擅自修建《其他设施 第十】章, , 市政公—用,设,施 ?第五十六条》 城市规划—。区范围?的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应按下《列建筑面积规划【指标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 !    (一)公共!厕所设置 — ,    《 1:。、,居住小?区按:6,~10平方米/千人! :  ?   2、》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按集散?人流15~25平】方,/,千人    ! 3、购物》中心、?文,化娱乐中心10【~20平方米/【千人 》     4、公共!厕所的相《隔距离或服务范围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为【。。300~5》0,。0米流?动人口高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一!般街道?公厕之?间的距?离约750》~1000米为宜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米】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    ! 5、公《共厕所按250【0~3000—人设置一座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 《    —(二)生活垃圾收集!点设置 【    《1、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一般不超过70!米一个用地》。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5,米    】 2、废物箱—的,设置间隔商业大街】2,5~50米;交通】干道50~80米】;一般?道路80~100】米 ?  ?   3、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设》置在既方便居民【又不影响《。市容观瞻的非临【街位置? ?   ? (三)垃》圾转运站、垃圾堆场!     1!、小:型转运站每0.7】~1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不小于100平!方米周围的建—。筑间隔不《小,于8米  】   2、》大中型转运站每1】0~15平方公里】设置一座用地—面积根据日转—运量确?定, ?。     3、【城市生活垃》圾堆场应设置在城】。市郊:区拟选位置应注意】。城,市风向避开》城市水源保护范围】及地质灾《。害地:区垃圾堆场应设置围!墙、道路、绿化和管!理用房应具备环境保!护的处理措》施使:用时间不少于10年! 《   (四)汽【车洗车场 】    在入城【道路口、城郊结合部!设置洗车场和—市内:小型洗车点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 】。 第五十七条 !停车场(《库) 《     —一、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建】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场!(库)  】  (一)居住【。。建,筑    ! 1、?一类居住区机动车每!户不少于0.6【至1个泊位非机动车!每户不?。少,于1个泊位; 【。     】2、二类居住区【机,动车每户不少于0】.3个泊《位非机动车每户【不,少于2个泊位 !  :  (二《)公共建筑 !    《 1:、行政?办,公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0.】3至0.5个—泊位非?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3个泊!。位,; 《 :    2、商业、!金,融、服务业、市场等!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0,.25?至0.4个》泊位非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5个泊位!;   】 , 3、文化娱乐【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0.5至0.—6个:泊位非机《。动车每10》0平方米建筑—不少于4个泊—位机动车、》非,机动车室外》停车场的《泊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泊位数的】百,分之十五核定—标准泊位数按照总建!筑面积换算》成的:最小标准泊位数计】停车:场(库)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交】付使用?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性质或者停用】。 《    二、—室外机动车停—车场每泊位占地2】0至:30平方米多层停】车库和地下停—车库每泊《位占地25至—35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场(库)》每泊位?占地1.5至1【.8平方米停—车场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相!交应当尽《量采:用正交布置确需斜交!的其交角原则—上不小于7》5度 ! 第五十八》。条, :汽,车加油站 【   ?  城市公共加油站!的服务半径宜—为,。0.9~1.2【。公里总?平面图及建筑—设计:。须符合城市》景观、交通、消防等!部门的规定 】 ? 第五十九条 】。 城市消防 —     》城,市消防?设施、?消防站?的设置,按有—关,规范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