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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 城市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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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城市道路绿地率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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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红!线宽度大于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红线宽】度在40~5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小于40米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旧城改建道》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上—述绿地率指标的一】半
》 : (二)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 : (:三,)公共活动广—场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30》%;: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0%
!(四)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必须设置【架空:线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者!耐修剪?的树种
】 (五)行道树】绿带下方《不得敷设管线树木】与其他设施的—最小水平距离应符合!附表八?树木与其他》设施最小水平—距离控制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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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居住区绿—化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 (一?)新建居住区—、居住小区、居【住组团的绿地配置】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的要求执行
】 (二)】居住区内《绿地按?相应规模《配置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 (三)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25%
! (:四)公共绿地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组团绿地的设】置应满足《有不少于1/—。3的绿地面》积在标准的建—。。筑,日照阴影线范围之外!。的要:求并便于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和:适于成?人,游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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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 ! 新:建工业与《其它民用建筑—的,。。绿化用地《按下列控制指标执行!
: : :。 (:一)行政办公绿地率!。。不少于35%
! (二)【金融商业《绿地率不少于2【0%
】 (三)文化、娱】乐,、宾馆绿地率不【少于:40%
— (四)【学校、?。科研绿?地率:不少于35%
】 (五)工!业企业?绿地率不《少于:30:%有污?染的工业项》目绿地率按有关绿地!率,指标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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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规划确【定的绿化用地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不得:非法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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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一条 — 在沿江、沿湖【、,沿,港地区应《当留足?可供绿化建设的用地!只拆不建具体范围为!
《 :。 (一)洋澜湖周】边50米以上;
!。 ?。 (二)青天湖周!边80米以》上;
【 (三)长港、】新港两侧5》0米:以上;
》 (—四,)熊家沟、五丈港两!侧20?米以上
】 (?五)长江沿线80】米以上;《
宜黄】高速公路、》。汉鄂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也】应当:。留足可供绿化建设的!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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