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牌匾:管理:
—第十五?条 设置人》应当每月对牌匾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加固?连接螺丝、焊—点,做好防锈防腐处【。理确:保,安全遇?到恶劣天《气预警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检】查并安排《专人采取全》天候监?控和防护措施因牌匾!发生倒塌《、坠落等事故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设置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六条 设置人—应当加强对牌匾【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持其完好、整洁牌匾!污损、褪色的—应当及时《清洗、油《饰、粉刷;牌匾【残缺、破损》、移位的应》当,及时:维,修或更换;牌—匾板:面漏字、少划、【灯光:显示不全的应当在发!现的24小时内更换!或修复
》。
第》十七条? 对于依法设置【。的牌匾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随意侵占、》损,。坏因公共利益需【要拆除设置期—限未满的牌》。匾的设?置人应当予以配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