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第?四章: ,法律责任 ! 第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设置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自行拆】除牌匾的由市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拆除;逾!。期未拆?除的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 》第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由市综合》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逾期:未改正的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违法!。的牌匾依法》。。予,以强制拆除拆除【所需的?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 第二十!条 阻挠、妨—。碍,市综合执法》局,管理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第二十一条 市!综合执法局管理人员!在牌匾设《置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已有规定《的由相关《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