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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牌匾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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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设置牌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城市—容貌标准和城市【发,展的要求并》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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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设置牌匾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设置:人)应当向市综【合执法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一)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依法注册【登记的有关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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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设置《牌匾:的建筑?物所有权《证明或者租赁使用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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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三)牌匾设置实!景彩色效果图及【牌匾的?内容:、制作规格、—材质:和设:置位置?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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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涉及相邻】权的有相邻权人【同意的证明材料;】。涉及管理《权,的有:管理:。人同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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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 市】综合执?法局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其中!不,予批准的应》当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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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 设置】牌匾应当按照—批准的标准和要【。求实施不《得擅自变更或转让需!要变更?或转让的设置—人应当重新办—理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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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大型】建筑物不《同朝向有其他出入口!的可以在每个出【入口设置一处—牌匾多个单位共【用一个场所或者一】个建筑物《内有多?个单位的设置牌匾应!当由建筑物的管理者!提出整体《规划报市综》合,。执法:局,同意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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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 】取得牌匾设置权的设!置人应当自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按照批准的地【点、位置《设置牌匾《逾期不设置的视为】自行放?弃设置权但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造成逾期设】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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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设置:人应当按照使—用,期限设置牌匾—使用期限届》满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拆除需要—延,期使用的设置—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0日内到—。市综:合执法局申请延【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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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设置牌匾应当】委托具有资质的单位!承担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进行并】达,到安全?要求:
第十】三条 设置》牌匾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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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店(门》)一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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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牌匾?。中使用的文》字,、字:母和符号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内容必须【真实、健康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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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牌匾应—在店:面上方依附建筑楼】体外墙立面定位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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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同!一建筑物设》置的牌匾应当与建】筑物本身及相—邻牌匾的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比例适当、【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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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多层:。建筑一层以上的【单位:需要设置牌匾的应】当依次在一层出入口!处墙:壁上有序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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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牌匾应》当选用节《约能源且《符合消防、环境【保护要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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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设:置,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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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批:准擅自设《置、转让和》变,更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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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擅,。自占用他人门面设置!。牌匾;
!。。 (三》)设:置牌匾?影响建?(构:)筑:物本身的功能、【整体风?格及相邻建(构)筑!。物,。。的通风、采光;【
!(四)设置牌匾遮挡!玻璃幕?墙、:窗户或者占用—、,堵塞楼梯间、通风口!、消防通道等—公共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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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设置—上下重叠牌匾—一店(门)》设置多?块牌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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