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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建》筑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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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或》用地红线)和城市】道路、公路、河【道、山体、铁路【两,侧以及电力线路【、文保单《位保护区范围—内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消:防、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方面的要求—。外应同?。时,符合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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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或用!地红线)的》建筑物其《离界距?离按以下规定控制】。但离界距离小于【消防间?距时应按消防间【距的:规,定控:制
? ?。 (一)各类建筑!。的离界距离按—表九规定的建筑【物高度的倍数—控,制但不得小于最小】距离:
【(二:),界外是居住建筑的】除须符合表九后退距!离的规定外同时【须符合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 (三)界外是!公共绿地的各—类建:筑的最小离界距离按!表九新区的非居【住建筑的离》界,距离控制
【。 (四)地下建】筑物的离界(用【地红:线、道路红线)【距离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其最小值为4—。米按上述离界间【距,退让边界或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距—。。离要求确有困难的应!采取技术安全—措施和有《效的施工方法经【相应的施工技术【。论证:。部门评审并》由原设计单位签字认!定,后其距离可适当缩小!但其最小值》应不小于安》全距离且《维护桩?和自用管线不—得超过?基地界线;》相邻新建高层—商业办公《建筑地下室按规划】。应设置连接》通道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高!度不:小于2.8米—并由相关建设单位】。负责实施各自基地】的通道?部分;成片开发的】项目经相邻地块【业主商?议,并报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地块】。之间地下建筑物【可连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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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七: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其后退—红线除?应符合表《十的控制指》。标外还?应符合第六》。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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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层建【筑,(含高?。层建:筑裙房)《其面临城市》道路的主要出入口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不得小于1》2米:并应:留出临时《停,车或:回车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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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条 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的?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多、》低层建筑《不得小于15米高】。。层建筑不得小—于20米(均自道路!规划红线直》线段与曲线段—切点的连线》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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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建筑物的围墙、】基础、台阶》、阳台、雨蓬、【挑檐和除用地—范围内连接城市管】线以外的其他管线】(含构筑物)—。均不得逾《越道路?规划红线
【 : 地下建筑【。物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按第三十六条【第4款?的规:定执:行
【 第四十一条 穿!越村镇?、城:镇的公路《两侧新建建筑工【程建:筑控制线《退让公路规》划红线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县道)?并应符合国道—。、省道?和公路?建,筑物退让《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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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条 沿河道【规划蓝线(市—水利:。行政主管部门按城市!总体规划及专业规】划确:定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两【侧新建?建筑物其建筑—控制线后退河—道规划蓝线的距【离除有关规定外旧】区不得?小于15米》新区不?得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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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条 沿铁【路,两侧建?筑工程?应符合以《下规定
【 1、铁【。路线两侧的建筑工程!与最外?股轨道中心线—。的距离不得小—于30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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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路线两侧的高!层建筑、《高层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轨道中心线的距】离须符合铁》路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 3、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的须符【合铁路道《口管理的《有关规定《
— :第四十四条 沿高速!公路两侧的新—建,。的建:筑工程与高速—公路边坡《外侧水沟的距—离不得小于5—0米
! 第四?十五条 在电—力线路保护区—范围内不得新—建建筑物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范围规定如下!
? 1、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指导?线边线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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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般地区】各级电压的》架,空电力线路其每边向!外侧延伸的》距离
《。 11】0千伏 — ? 1】0米:
? 220千!。。伏 】 15米!
? 500千!伏, 】 , 2》0米
— : (2)市》区和:城镇:人口密集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宽:度可:略小:于上述规定具体【。标准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电,力管:理部门确定
!。 2》、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指地下电力电缆】线路向外两》侧延伸?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其—每边向外《侧,。延伸的距《离应不小于0—.7:5米:
第!四十六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的货运装卸泊位应后!退道路规划》红线设置或设—。。于,。建筑物?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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