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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城市用—地分类及《适建范围 — 第十三条 龙岩!中心城市城》市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和,。功能分区的基本原】。则按照国家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分为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其中大—类10类中类—。47类小类7—3类 第!十四条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一》的规定? 】 :。 —。 —。 ? 《 , , , 第十五条】 本用?地分类表适用于【龙岩中心《城,。市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其他城《市规划编制》。工作参照本表对【于城市土地》公开:出让和专项》规划如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等在规划编制中!可采用专门标准不】受此类标准限—制    】 各类建设用地【的划分应遵循土地使!用兼:容性的原则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尚无!经批准?的详细规划的按本规!定,表二各类建设用地】适建范?围表:的,规定执行 【   ?  凡表二》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的条件具体核!定适建范《围,     】凡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表二规!定范围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龙!岩中心城市规划【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 ?。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在城《市规划?道路:、绿化?带、:河,道和水利工程等公】共,用地两侧使》用土地进行建设时】应按规定同时—。负责一半面积—的,公共用地的征地【拆迁费用此项公【。共用地经征用并【拆除其他地面建(】构,)筑物后无偿—移交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用于道路—、绿化或其他—公共设施建设;未】移交公?共用地?的项目市《。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该建?。设项目相关审批、】建设手续其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等规划技术!。指标按实《际建设用《地面积(扣除—公共用地部》分)计?算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