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五章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
第?四十八条 —。龙,。。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范围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严格依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审批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沿!山脚下布置的建【筑,应,严格控制高度和【体量不得《。对山体产生》遮挡高?层建筑与山脚之间】。必须退?让,一,定距离同《时应:作景观分《析和视线分析
【
《 中:。心,城市一重《山范围指《城东的东《宝山:翠屏:。山、城北《。的,。龙凤山(原蜈蚣山)!鹰山、城西的西湖】山,大锦山黄《。邦山:、城南的奇迈山风】景林地及环城山【体视线可达的范围】内树木不《得砍伐、植被不得破!坏、山体不得裸【。露
第四十九条】 在小区整体景观!和建筑色彩、风格】和造型?的塑造上要尊重【传统体现地方特色】;在城市山水格局的!风貌特色上》也应当注重与传【统文化相结合
【
第五十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
(二)【新建、?改建城镇道路—、,桥梁、管线、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
—
?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大修工程《;
:
, ?。(四)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 (五《)沿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单独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单独—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工程?和大型夜景》工程;
— (六)沿城镇道!路的房屋外立面【装修工?。程;
— (七)依》法应:。当,申请的其他情形
】
第五?十一:条,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编制》设,计方案由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方案:咨询经修改》完,善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方案批复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 (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其中有关城乡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城》。乡规划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当日起2!。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书,面告知理由
—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样(其!中包括各个转折点】坐标、标高、配套设!。置的位置等)—填发建筑放样核样单!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
第五十三条 【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二)?当,年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文,件(仅?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五!。)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 (六》)经: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消防、人】防、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以及全套工程—施工图
】(七)应交》缴的相关《费用的凭证;—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未获【得延续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第,。五十五条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提供?有房产测绘资—质机构计算的施工图!的建筑面积清单【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必!须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 建设工程地下室】建设超出《原审:批,或出让合《同约定面积且其使】用功能为停》车,场,(库)的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审查同意后可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第【五十六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实行规划技术审!查与规划《许可审批分离的原】则规划许《可,涉及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负责规划技术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
第五十《七条 ? 规划技术》审查的范围
—
, (一)总【体,规,划
:。
:。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 (五)》。5000㎡》。以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第五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方》案)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并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意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专项验收》并提交土地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出具规划!竣工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重新!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依法应将【。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用房、》。文化体育、》公厕、垃圾转运站】、,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作为必要条件—条,件之一项目业主必须!。进行配套《建设未按规定建设】的不得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核实的内容
!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
(一—。),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二】)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三)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 (四》)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 (五)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社区用房、【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六)临时建设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是否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
》
:。 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 , (一)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 (二)道路中!心线、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道路标!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
— (三《)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
【 (四)《管,线管径、埋设—深度、管线》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第六十一条 — 城市道路》的标高、坐》。标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符合【龙岩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不得随意变!更在城市道》路上架(敷)设【工程管线应服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各种管线原则上】应埋设在地下城区现!有电力、电》讯、路灯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第六十】二条 城市重【要地段、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应采—取方案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多方案比较;】其余地块或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
? 设计—方案:由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选: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设计方【案(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电脑!透视图或鸟瞰图并】制作成?多媒体?有条件的应制作建】筑,模,。型)具体要求可【以在方案《招标或竞选文件【中明确
》第六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板块运作、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片:区、街?。坊、组团成片开发】进行审?批除小区《配套建设《外依法不予审批零星!规划:建设用地
【 城市》规划区内位于规划】城市:道路、绿地、广场以!。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确定!的用地依法不—予,审批单位和》个人房屋的改建【。。、拆:。建、翻建
—第,。六十四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应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小区》不再单独按项—目审批安置地
【
, 《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区域范围内—的不予审批》农民新村的建—。设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申请在《集中安置小区内安】置
— 在:划入可建新》村,区域:范围内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由当】地镇政府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按组团规划建【设公:寓式农民新》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