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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五章 》 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 第【四十八条 龙岩中!心城区环城》一重山范围纳入城市!规划管理《严格依经《批准的规划进行审批!严格按规划》要,求建设沿山脚下布置!的建筑应严格控制高!度和:体量不得对山体产】生遮挡高层》建筑与?山脚之间必》须退让一定距离【同时应作景》观分析?和,视线分析 —    中心城市】。一,重山范围指城东的】东宝山翠《屏山、城北的龙【凤山(原蜈》蚣山:)鹰山、城西的【西湖山大锦》山黄邦山《、城:南的:奇迈山风景林—地及:环城山体视线可【达的范围内树木【不得砍伐、植被不】得破坏?、山体不《得裸露 第四十九!条 在小区整体景!观和建筑色彩、【风格和造型的塑造上!要尊重传统》体现地方《特色;在城市山水】格局的风《。貌特色上也应当注重!与传统文化相结【合, , 第五十条 下列!建设工程应当按照】规定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一)《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    》(二)新建、改建】城,镇道路、桥梁、【。管线、隧道及—其他市政工程; !   (三)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大】修工程?; :  :。  (四)需要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  】  :(,五):沿道路、广场、【公共绿?地单独?设置的城市雕—塑工程单独设置的大!型户外广告工程【和大型夜景工程; !    (六—)沿城镇道》路的房?屋外立面《装修工程;》    (七)】。依法应?当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五十:一条 ?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程序    (】一)建设单位或个】人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城乡规【划提出规《划设计条《件;    【(二:)建设单位或个【。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设】计条件编制设—计方案由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方案咨询经修改完!善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出具】方案:批复方可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    》(三)施工》图设计完成后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核其中有关城—乡规划内容确—认符合城乡规划要求!并已依法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城乡规划》部门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当!日起20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书面告【知,理由 第五十【二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凭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向市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开工手?续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或个—。人应当委托》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放样?(其中?。包,括各个转折点坐【标,、标高、《配套设置的位置等)!填发建筑放》样核样单《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合格【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十三条 ! 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建》设单位?或个人应报送—下列材料 【   (一)填【写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审批【表;   — (二)《当年有效的建设【工,程,项目计划文件—(,。。仅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  《  :(三)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国有《土,地使用证《;, , ,   ?(四)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筑【设计红线《图、:规划:设计条?件、建?筑设计方案》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五)建!设主管部门的初步设!计审:查意见    】(六)经《有资质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查意见和消防】、人防、气》象等:有关部门的》施工图审查意—见以及全套》工程:施工图    (!七)应交缴的—相关费用的凭证; !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五十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1年内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期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期限届《满,3,0日前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可以延】续1次?期限不得《超过1年未获得【延续批?准或者在规定的期】限,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动】失效 第五十五条!。 , 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提》供有房产测绘资【质机构计《算,的施工图的》建筑面积清》单,施工图的建筑—面积必须符合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   —  建设工程地下室!建设超出原审批【或出让合同约定面】积且其使《用功能为停车场(】库)的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审查!同意后可计入总【建筑面积不计容【积率 第》五,十六条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实】行规划技术审查与】规划许可审批分【离的原则《。规,划许可涉及的—规划:。技术审?查工:作由有相应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负责?规划技术审》查费用由建设单位】或个人?承担 第五十七条! ,。 规:划技:术审查?的范围 《    (》一)总体规》划    (二】)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三)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    (四)】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   】 (五?),5000《㎡以上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 第五十《八条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审查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建?筑方:案)报市规划—委员会审定并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审定的意见【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相关》手续 第五—。十九条 《 ,建设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规划【专项验收《并,提交土地《主管部门的检查【核,验意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对符合规】划条件的《换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和出具规划—竣工验收报告;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重新办理【规划条件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  》   房地产—开发项目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时?。依法应将《中,小学、幼儿园—。。、社区用房、—文化体育、公厕、】垃圾转运站、停车场!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作为必要《条件:。条件之一《。项目业主必须进行】配套:建设未按规定建设】的不:得,进行规划竣工验收 ! 第六十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应—当核实的内容— ,     建筑【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一!)平面布局核—查建设位《置、建筑《红,线,、建筑间距以—及与周围建》筑或构筑物等平【面关系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  (二)》。。空,间布局核查建筑物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层高及《功,能是:否符:。合规划许可》内容; 》   (三)建筑立!面核查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立面:是,否与所批准的建筑】。设计方案图、建筑】施工图等相符; 】    (四)【主要技术指》标核:查建筑面积、容积】率,等主要指标是—。否改变?;    (【五)建设《项目配套《工程绿化工》程、停车场》(库)、社区用房、!垃圾站、市政公用】设,施、地下工》程管线?等是否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 ?  :  (?六)临时建设—情况用地红线—内建筑临时设—施是否拆除(—经规划许可》的临时建筑按—规划:要求执行)未—经许可的建》(构:)筑:物及原经《许可但?。规划:要求拆除的》建(构)筑物是【。否已拆除    ! 市政道《路及管线工程—。竣工规划条件核实内!容包括 《    (一)道路!、管线?工,程实施范围》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    《(二:)道路中心》线、:道路竖向《。控制节点标》高、道路标准横【断面等是《否改变;   】 (三)道路附属设!施(含?天桥、?地道等)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    (】。四)管线管径、【埋设深度《、管线中心线、转】折点和检查井—等是否与规》划许可一致 【第六:十一条 城—市,道路的标高》、坐标及控制—红,线宽:度必:须符合龙岩中心【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要求不得《随意变更在城市道路!。上架(敷)设工【程管线应服》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综,合管理各种》。管线原则《上应埋设在地下城】区现有电力、电讯、!路灯:等架空线应逐—步改:为地下?埋设 第六十二条! 城市重要—地段、城市》主干道两侧的建筑和!政府投资的》项,目以及?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应采—取,方案设计招标—或方案竞选多—方案比较《;其余地块或非【政府投?资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应: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 《 ,  :  :设计:方案由有资》质的规划《咨询机构《。组织专家评选报市规!划委员会审议设计】方案:(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各层平面图、立面】图、电?脑,。透视:图,或鸟瞰图并》制作成多《媒体有条《件的应制作建筑模】型)具体《要求:可以在方案招标或】竞选文件中明确 】 第六十三条 城!市,规划区内应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板块运【作、配套建》设”的原《则按片区、街坊、组!团,成,片开发进行审—批除:小区:配套建设外依—法不:予审批零星规划【建设用?地     城】市规:划区内位于规划城市!道路、绿地、广场以!及经有权机关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专项规划确—定的用地依法不予审!批单位和个人—房屋的改建、拆建】、翻建 《 第六十四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建—设项目的拆》。迁安置应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安置小区不再单独】按项目审批安置地】。     纳入经!济,适用房建设区域范围!内的不予《审批农民新村的建设!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申请在集中安置小】区内:安置   —  在划《入可建新村区—域范围内经鉴定属危!房的可以由当地镇政!府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按:。组团规划建设—公寓式农民新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