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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六《。。章 : 城乡规划的修【改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    》(一)上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城乡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二)】行政区?划,调整确需修改规划的!;   》。。。 (三)因国务【院、省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四)经!评估:确需修改规划的; !    (五)【城乡规划审》批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六条 】 修改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对原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原审【批机关报告》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后编制总》体规划纲要及—成果报?原审批机关审批【;不涉及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将修改】后的规划向总体规】划审批机关的—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经同意后由组织编制!机关批准并公布【组织编制机关应当自!批准规划之日起30!日内将?修改后的规》划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原审?批,机关备案《 第六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组织编制】机关方可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  》。  (一)总—体规划发生》变,。更提出修改规划要】求的; 《  :  (?二)因国《务院、省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改规划的!;   》 (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社,会公益设施》等规划内容存在【明显:缺陷确需《修改规划的;  ! , (四)《规划审批机关或【者组织编制》机关认为应当修改】规划的其他情形【。 :    《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涉?及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先修改总—体规划 第六十八!条 : 修改?控制性?详细规?划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规划修改前组织!编制机关应》当采取论《证会等形式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听取: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意见】; ?   (二)—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    (三)向】原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专题报告】包,括,修改的必要性、各方!意见及采纳情—况等内容《经同意后方可编【制修改方案   ! (四?。)将批?准,后的城乡规》划公布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和原》备案机关备案 】第六:十九条 经—依法审定《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不得随意修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修改?    (—一)因控《制,性详:细规划的《修改导致无》法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建设—的;    (】二)因文物保—护、:。古树名木保护、地】质灾害和其他—。涉及:公共利?益原:因致使无法》按照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建—设的;  —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条 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依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建设单位持》申请报告及有—关规:。划许可文件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修改申请; 】    《(二)?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原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及《其,修改:方案、申请》听证:的期:限在规划地》段、区域内的公【共场所?。以,公告形式告知—利害关系人公告时】间不得?少于5日;》    (—三)利害关系人申请!听,证,的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举行听?证会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四):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经听!证的应当《根据听证后的综【合意:。。见作出决定不同【。。意的书面告知理由 !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将【修改后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公示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网站和规划》。地段、区域内的【。公共:。场所上公告   !  因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总平面图给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七十】一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取得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受法!律保护 》    《由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消、《撤回已作出的规划许!可因:变更或者撤销、【。撤回规划许可给被】许可人合法》权,益造成实际损失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