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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六章 】 城市景观》和环境 第三!十二条 编制【各个阶段的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城市风貌规【划要求?要创造良好的城市景!观确定城市景观【体系体现地方民【。族特:色,重视景观地区、【景观节点、》城,市轮廊线《、制高点《。和视线通道、—城市标志物等—景,观要素重要》区域应当专门编制】。。城,市景观规划或—。者城市设计 【 第【三十三条 城市】建筑形?象要求 【。   (一》),为,体现张家《界“国际风景旅游】。城市”?的定位建筑形—象要和自然》环境、城市文脉【以及城市功》能区的空间氛围协】。调    】(二)城市建筑风格!要把握良好的—比例尺?度表现其本土地【方,特色体现“坡屋顶】、小青瓦;木构架】、,七字挑;吊脚楼【。、马头墙《;灰白调、》花格窗”等湘西【建筑的地域性特征】。。并,富有文化内涵 】  ?  (三)建筑【色彩旧区宜以灰白色!。为主色?。调,新区以白色为—主色:调 》。。 《第,三,十四条 城市【。道,路两侧建《筑,景,观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   ?。(一)沿街建筑群体!要形:成活泼?有变化的天》际线协调而》丰富的街道》立面结合建筑—功能、交通、—绿化等需《要灵活?设置以利变化街道空!间丰富城市景观沿街!单体:建筑:按照城市风》貌规划的要》求进行立面设—计体现?地,方民族特色 —   》 (:二)医院《、学校、行政办公、!工业厂房等单位【不得建设临街商业门!面不得建封》闭式围墙(除特殊部!门因保密、安—全等需要《必须建设封》闭式围墙外》)建通透式围—墙的:作,适当的亮化设计且围!墙的:高度不宜超过2【.2米退让城市道路!红线不小《于1米退《让出的地块作绿【化用地围墙形式【应与所处环境及道】路风格相协调 】 ,    (三)沿】街,建筑红线与道—路红线之间要—合理:布置绿地、建筑小】品不:得设置锅炉房—、污水池、》化粪池、厨房—等有碍市容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    (—四)主次干道沿街建!筑立面设计、—装饰应当与所处建筑!环境协调不得设置突!出开敞式阳台;【立面原?则上:不得安装空调室外机!、,太阳能热水器—、烟:囱、垃圾道等户外】设施确?需设置的应当结【合建:筑立面统一隐蔽处】理 》   (五)—。临街建筑物的—。排水管、《电力线?。、弱:电线、煤气管等【应统:。一定位布置尽量【设在建筑物》。内的管井中当必须】。设在:室外时只《能统一集中在非临】街次要立面并尽【可能在立面凹口【部,位布置 》    (六)主!次干道临街商业门】。面建筑层数必须达到!两层以?上且严?禁采用板《式卷闸门其》招牌及广《告牌须在立面设【。计中:统一设?计,、统一审批》  》  :(七)临主次干道建!筑应作亮化设计【 第!。三十:五条: 居住建筑—景观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新建居住《。建筑应当成片规划】形成居住《小区或者居》住组团避免零—星插:建用地规《模规划控《制以道路网块控【制原则上开发小区用!地规:模控制旧区要达【到50亩以上—。新区要达《到100亩以上 】   》 (二)新建低、多!层住宅采用坡—顶屋面同一街区内建!筑风貌要求》统一   】 (三)同一居住建!筑,群体的风《格、造型、色彩【应当协调统》一并在?此基础?上从造型、色彩、细!部、小品《等方面?体现组?团居住建筑的标识性!   — ,(四)新建居住【小区应当按照规【范设置社《区服务?、,物业管理、停车泊】位、:垃圾站、配电房等】市政公用设施但【不得临?街布置线状》的小:开,间门面 —    (五)空调!室外机及排水、太阳!能热水器《等户外?设施应当相应隐蔽且!于建:筑一起作出设计 】 ? ,  (六)不得在成!套的居住建筑—。。院落内增建建筑【物 《    (七)居住!建筑不?得和市场混建— ? ? , 第三十六条 【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   (一》),造型、尺《。度,、色彩?、,材料符合城市街【。景要求; 》    (二)!。。不得增设《突出:建筑红?线的立柱、台—阶; 《    (—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得作?悬挑装修; 【    (四)不!得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不得违反有关间!距、景观的规定 】   》 (:五)外装《。修材料力求》材,质色泽清新耐—久美观易于清洗【和修缮提倡使用环保!。建筑涂料 】 ? 第三十七条 】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牌匾!等应与周围景观协调!做到整?洁美观确保》安全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在建筑—物上设置广告—不得破坏原有的建筑!造,型;在有建筑高【度控制的建筑—物,上设:置广告?的不:得,超出建筑屋顶轮【。廊线    !(二)户《外广告照明装置不】得对周边环境产【生光污染 》  《  (三)不—得妨碍城市安—全 ? : 《第三十八条 —在有净空《高度限制的飞机场】、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以《及城市?规划已确定的城市视!线走:廊和其它有》高度限制的地域内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高度限制的规定! 》 , 第三十九条 在!文物保护单位和建】。筑保护单位周围的建!设控制范围内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 《 ? 第四十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物的!高度控?制不得超《过道路红《线宽度与建筑—退让距离之》和 》 《第四十一条 — 建:筑物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的应按【较,宽的道?路红线计算其—控制:高度 —    建》筑物紧邻绿地、【广场、水面等—开敞性空间的—其高度计算参数根】据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或规划要求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 —。 —第四十二《条 ?高层板式建筑—长度不得大于—8,0米 — ? 第四?十三条 》各类建筑基》。地内的绿地率必须】符合张家界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规定绿》地率:。综合指标必须达【到40?%以上同时满足附】表二中绿地率的【。要求;绿地建设要以!乔木:为主做好《乔,、灌:、草的结合和植【物搭配 《 》 第四十四条 】。 计:算绿地率的绿地面积!包括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和房前屋后—、街坊道路》两侧以及规》定的:建,筑间:距,内的零星绿》。地面积?。 :     建筑基!地内的集中绿地面积!在居住用地中应不】少于用?地,总面积的10%在】体育、医《疗卫生和《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中应符合有关—专业规定在其他类别!用地中应不小于5%! —。 第四十五—。条 凡在坡—地,、陡峭山体附近【有可能?导致:地质灾害发生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 第四【十六条 《 超过豁免水平【的,电磁辐射建》设项目和《设备(包括》。高压送变电设施【。。、无:线电发射台塔等)应!进,行电磁环境》影响评估《。   —  :无线:电发射台《塔一般应设》置在建?筑物上?但不得?。设,置在医院、学—校、幼儿园的—建筑物上 》 》 :第四十七条 — 在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必须建设与其【相配套?的机:动,车停车场《(库)?和自行车停》车场:(库)停车》场(库)设置指标按!各类建设《工程:配建停车位指—标(附表五)执行】其中室外停车场【(包括机动车—、自行车)的车位数!不得低?于核定标准》车位:数,。的1/?3住宅建筑架空层】为停车场《(库)?的其建筑面积计入室!内停车场《(,库)面积《但不计容积率地下】停车场在规》划、:建设中应《该与人防设施相【结,合     配】建机动车停》车场(库)建成【后不得改变其使用性!质或占用、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