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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三章》 投标
【。第,十九条 凡持—有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和工商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 均可依照本办!。法参加与本企业资】质,相符的施《工,投,标,
】。未在本市注册—的外:地和:境,外施工企业》参加:施工投标《 ,须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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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条 投》标单位?享有下列权利
! 》 ㈠根据工程量和】。市场行情自主—确定投标报价; 】
》 ㈡对要求【优良等级的工—。程提出优质》价,格;
【 , ㈢《对工期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提出工期补偿】;,
《 ㈣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第二十一】条 :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收到!投标邀请书后 拟】参加投?标的企业《应向招标单位提【供下:列材料
【 《 ㈠营业执照—付本:。、 :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资质》。证书副本、项目经理!、, 施工员证书—。。、预算员证书、资】信证:明、外地和境—外施:工,企业还须提》供经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进漳注?册 :证; ?
【 ㈡企业职工—人数、 技术人员】、技术?工人数量及平—均技术等级企业【自有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一览表;
! ㈢—企业近三年承建【的主要工程质量【及其使用散装水泥情!况;
— ㈣现有主!要施工?任务包?括在建和尚未开工】工程一览《表
》
第二【十二条 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时 应按规定交纳适!量,投标保证金 确【定中标单位》。后招:标单位应及时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十】三条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方,式向招标单位—投送 ?
: , :。 : 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包:括
【 ㈠综》合说明书;
【
》 ㈡工程量单【价清单、各项—独立费、总造价【、优惠后总报价;】 ,
】㈢主:要材料、设备价格;!
【 ㈣施工组织【设,计;
【 , ㈤项目经【理及其主要》技术管理人员; 】
— ㈥对拟签—。订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主要条款的确认!;
— 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的证书; !
【 ㈧:投,。标,文,件,要求:。具备的其他内容 】
【 投标文件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人印鉴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密封后—送,出 送?。出的:投标文件如发—。现有误或需》补,充必须在投》标截止?。前用正式函件更正】或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