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验证
? 】第四章 城市桥【梁管理 —。 第三?十条: 在城?市桥梁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    (【一):在城市桥梁》施工:控制范围内擅自从事!。挖掘、打桩、地【下管:道顶进、爆破等作】业;   —。。 (二)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    (三—)擅自在城》市桥梁上设置大【型广:告、悬挂物等辅【助物:; : :    (》四)在桥《上摆摊设点、施工】作业、堆放物料;】 《 ,  (五)修—建影响桥涵功—能与安全《的建:筑,物和构?。。筑物;?    —(六)在跨河桥【上下游保护范围内】挖砂、取《土; 《   (七》)其他损害城市【。桥涵设施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车船、行人过!桥禁止损伤》桥梁:设施机?动车禁?止在桥上试车超重】车、履带车以及【装载:易燃、易爆物的车】辆过桥?时应征得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同意并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按规定要】。求和时间行驶 】。第三十二条》 ,利,用桥梁、《涵洞敷设各类管线】或者架设其它设施】的应持有关规划【手续和图纸资—料报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审:核批准 第三十】三条 市政公用【设,。施管理?。部门应经常观测、】检查:桥涵内部结》构变化情况定期记】录、:积累资料及时养护维!修确保桥涵安全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