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防雷与接地系统
7.0.1 通信局站应采用系统的综合防雷措施,并应包括直击雷防护、联合接地、等电位连接、电磁屏蔽、雷电分流和雷电过电压保护等措施。
7.0.2 通信局站应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7.0.3 通信局站应采用等电位设计,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过电压保护措施。
7.0.4 通信局站的雷电过电压保护设计应根据当地雷电活动情况和局(站)性质,选择合理的保护等级。
7.0.5 通信局站的电源系统,应采取雷电过电压分级保护措施。
7.0.6 防雷与接地系统设计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GB 50689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