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交流供电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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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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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交流供?电系统在满》。足局站?用电:负荷要求的前—提下应做到接线简】单、操作安全、【调度灵活、》检修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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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具有》独立:。变压器的通信局站低!压交流供电》系统:应采用TN》-,S,或TN-C-—S接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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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交流供电系统【中配电应《简单可?。靠同一电压等—级的配电级数高压】(10?kV及以《上等级)不宜多【于,。。两级;低压(—400V及以下)不!。宜多:于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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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根据负荷的容量【和,分布变配电所应靠近!负,荷,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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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交流供电系!统中的谐波电—压和在公共连接点注!入的谐波电流允【许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4549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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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市电间、—市电与备用发—电机之间采用自【动,。切换方式时应具备】电气联锁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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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自动运行的】变配电系统》应具备手《动操:。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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