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94-2016 建标库

4.2  高压配电系统

4.2.1  通信局站高压配电系统应采用放射式配电。

4.2.2  局站变压器容量为630kVA及以上的应设高压配电装置。设有备用市电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两路市电引入的供电系统,变压器在630kVA及以上时,市电自动投入装置应设在高压侧;变压器容量在630kVA以下时,市电自动投入装置可设在低压侧。

4.2.3  高压配电系统建设时应考虑局站终期负荷需求,预留高压设备扩容位置或预留高压出线柜。

4.2.4  高压配电断路器宜优先选用高压真空开关,安装位置无法满足要求时,局站负荷总容量在630kVA以下时可选用熔断器。

4.2.5  一类、二类、三类通信局站高压配电系统操作电源宜选取直流操作电源,并配置蓄电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