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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建—(构)?筑物与采暖通风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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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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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的要求规】定
7.!1.2 》。本条规定《的燃气设《施应进行抗震设【计,的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一致
】
《7.1.3 —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二级”的【规定:是由:站内生产介质天然】气的易燃易爆性质】。决定的用意是—在事故?状,。态下降?低,火灾的危害性和减小!引发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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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5 压缩》机,。设置:在厂房内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压缩机室与控!制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墙《但为了便于》观,察设:备,运转本条规定可设置!。生产必须的》非燃烧材料密闭隔】。声固定甲级防火【窗观察设备》运转:也可采用电视—监控系统
】
7.1.6【 ,。 加:气柱、卸《气柱附近是车—辆停靠、启动频繁的!区域根据《实际运?行经验车辆控制【的误:。操作极易《造,成加气设备损坏进】而引发泄漏》事故因此本条规定】设置防撞柱(栏【),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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