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建】(构)筑物》与采暖通《风换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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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建(构?)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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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的要求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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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本条规定的》燃,气设施应进行—抗震设计的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等级与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排水和!燃气热力工程抗震设!。。计规范GB —50:032?的规定一致》
7【。.,1,.3 压缩天【然,气供:应站内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均不应—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中“二级《。”的规定是由站内】生产介质天然气的】易燃易爆性质决定的!用意是在事故状【态下降低火灾—的危害性和减小【。引发次生灾》。害的可能《性,
7.】。1.5 》压缩机设置在厂房】内时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要求压】缩机室与控制室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非燃烧》墙但为了便于观【察设备?运转:本条:规定可设置生产必】须的非燃烧材料【密闭隔声固定甲级】防火窗观察》设备运转也可—采用电视《监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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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加气柱!、卸气?柱附近是《车,辆停:靠,、启动频繁的区【域根据实际运行【经验车辆控制的【误操作极易造成加气!。设备:损,坏进而引发泄漏【事故因此本条—规定设置防撞柱(栏!)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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