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缩天然气供应站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02-2016 建标库

6.3  管道及附件

6.3.1  与我国压力管道的管理接轨。压力管道设计还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工业管道》TSGD0001的有关规定。

6.3.2  对管道、管件、设备与阀门等压缩天然气管道系统组成件的基本要求,与国内外有关标准的规定相一致。

6.3.3  压缩天然气管道材质的选用是由压缩天然气系统的压力和温度决定的。本条对压缩天然气管道所采用钢管的选型作出了规定,按本条规定之外其他制管标准生产的无缝钢管,如果相关技术要求不低于条文中规定的标准,原则上也可采用。

6.3.4  压缩天然气系统的工作压力最高可达25.0MPa,设计压力不应小于系统最高工作压力的1.1倍;根据卡套式锥管螺纹管接头的使用范围,公称压力为40.0MPa时为DN28,公称压力为25.0MPa时为DN42。本规范考虑压缩天然气的性质以及对压缩天然气系统设计压力的规定,所以限定外径小于或等于28mm的钢管采用卡套连接是比较安全、可靠的。

6.3.5  对天然气管道所采用钢管的选型作出了规定,按本条规定之外其他制管标准生产的钢管,如果相关技术要求不低于条文中规定的标准,原则上也可采用。

6.3.6  对加气、卸气软管的选用作了规定,是安全使用的需要。

6.3.8  与道路和其他管线交叉时的最小垂直净距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GB6222和上海市的规定确定。

6.3.10  电绝缘装置用于对站内、站外钢质管道阴极保护系统进行分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