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电视会场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0635-2010 建标库

5.4  电源和接地

5.4.1  电源系统应按一级负荷供电。当电压波动超过-10%~5%时,应设置交流稳压电源装置。

5.4.2  音频、视频设备宜采用不间断电源供电,供电容量应满足系统全部开通时的容量。

5.4.3  在控制室、机房应配置专用配电箱,并应在周围墙上均匀安装220V三芯电源插座。

5.4.4  交流电源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100mV。

5.4.5  保护地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保护地线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中的地线,与交流电源的零线应严格分开。

    2  保护地线的接地电阻值,当设置单独接地体时,不应大于4Ω;当采用联合接地体时,不应大于1Ω。

    3  保护地线的杂音干扰电压不应大于25mV。

5.4.6  接地系统应采用单点接地的方式。控制台、机柜等均应分别采用铜质导线一点接至接地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