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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范《用词说明
!
:。 : 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范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
】 ,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
《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
,
《 ,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
】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
《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的写法为“》应符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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