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 !建筑声学
】
5.—3.1? 建?筑声学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
: 1 建筑】声学设计应满足【语言清晰和声场均匀!的要求?。并应避免《出现声聚焦、共振】、回声、多重回【。声和颤动回》声等缺陷
!
2 【 ,会场:的混响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中对多用途厅—。堂的有?关规定
《
《
: 3《 会场墙》面、吊顶应进行声】学设:计并应选用阻燃型吸!声材料同《时应满足混响时【间要求
】
《 4 会场窗【户应:采,用具有吸声效—果的隔光窗》帘窗:帘材料应选用阻燃型!
! 5 控制室内应!。做吸声?处理中频混响时【间,宜小于0.50【s
5】.3.2 》 噪声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
》 : 1 会场、【控制室的噪》声控制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剧》场、:电影院?和多:用途:厅堂建?。筑声:学设计规《范GB?/T:。 5:0356的有—关,规定执行
【
《 2 —。会场背景《噪声级?的,大小应按《噪声评?价曲线表示当音【。频系统按一级—标准设计时背景噪声!级应小于NR30】;当:音频系统按二—级标准设计时—背景:噪声:级应小于N》R35
《
:。
— 3 会》场门、窗的结构应结!实、不易变形并【应具有密封措施
!
?
4 】空调设备及通—风机应采取》控制噪声措施
!
【5 会场内的电】。器设备应采》用低噪声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