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条,。 ,开标:、评:标和中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自主进》行,
?。
? 第三十一—条 开标必须在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开标时间为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开标应当公!开进行
! 第三十二—条 开标《。时发现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废标
!(一)未密》封的;
《
:。 ?(二)未加盖—法人或者《单,位,公章和未《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被授权人签名的!。;,
? , (三)》。。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填写或者字迹模糊】不清:的,;
? 开标时没有!按照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作》废标处理
】 废标不得参与】评标:
第》三十三条《 评标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 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 ,。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评标专家库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的专家库内确定一般!项目应当随机抽取】;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要求特【别高或者《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项目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也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评》标项目预《先告知专家》
《 项目《主,管,部,。门,人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以及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
】
第三《十四条 专家—库,根据省政府》有关规定建立
! ?省级专家库由工业】、水利?、交:通,、农业、建筑、文化!、教育、卫生医药】。、科技?、,信息、环保等行【业专:家组成?各行:业专家人员不少于五!十人:所有专家应》当具备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的经【历并:。具备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专家】资格由国《家和省有关部门认定!。
第三十五条! 在中标《结果确定之前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应当!。。保密评标《委,员会成员、工—。作人员及行政监督部!。门,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评!标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评标情况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
第三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规则
(!一)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 (二)《对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要求投标人作】。出澄清?或者:说明澄清或》者说明必须符合原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实质性内容》
,。
》(三)对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的应当】。要求:投标人具体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作废《。标处理
《
? (四)》对内容存在下列重】大偏:差实质?上不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确定为废》标
:
? 1【. 不能满足完成投!标项目期限;
【
【 2?. 附有招标人【无法接受《的条件;
! 3.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质量要求、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
【 》 4. 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五《)对实质上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遗漏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予以补正
—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
服】务、特许《经营项?目或者技术特别复】杂的建设《。工程:、信息网络工程【等采用综合》评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
》 一般《性建设工程、—货物采?购采用最低投—标价的办法评标【投标应当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
:
第三十八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按!评标结果《推荐:一至三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列顺序
】
第?三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中标条件及评标委】员会的排序推荐确定!中标人对需要经过】商,务谈判确《定中标人的项目依】。次,谈判确定中标人【
《 招标人》发现评标委员会有不!公正行为的可—以提出质疑并立【即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经行!政监督部门调查证】实的招标人可以另】行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和确定中标人【
第四十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修正招《标方案报原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
(一)】通过资?格审查的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五人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足三人;
! (二?)经评议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少于》三人;
【 :。(三)经查》。实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不】公正行为影响招标结!果经项目审批部【门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裁定!招标投标《结果无?效
连】续两次招标失败【的项目可按程序重新!。申报经审查》批准调整招标方【式或者?不再进行招标
!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在七: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必须—依法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招《标,人和中标人》。都不得向对》方提出招《标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另外:订立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不!得,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第【四十三?。条, 设:有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五!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回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四【。十四条 中标—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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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中标项—目;
》 ?(二)对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 (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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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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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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