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 第十四《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
: — 1. 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 : ? 2. 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 】3.: 勘察、设计、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4. 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 ? ?1. 建设工程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 2.《 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 : 3?. 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三】)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
(—一)发展计划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进行?核准;
!。(二)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 (三)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准?;
? (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核准部门》要将上?述核准情况抄送【发展计划《部,门
:
第十六条【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包括
【 (一)项目!是否进?行招标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
(—二,。。)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三—)同一项目中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拟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及设—备货物购置招标【的主要?单项或者标》段和投资额;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特许?条件和相关责任
】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核!准;不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单独核准
! :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项目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第十七《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 :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项目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另行制订【
《第,十九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
《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
,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 ,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者管!理、服务者;
】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第—二,十三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四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 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
第二十五条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按】照下列方式》发布
(!一)国家《审,批的本省《项目和?省审批的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 ?(,二)市、县审批的】项目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所在—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文件
【
指定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体【。应当自招标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
: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二)资信证》明;
—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科研、管理、咨!询、设计等》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的个人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 (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
: :。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