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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章, 招标和投标
【
第十》三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具《备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
】 第十四条 进行!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 ,(一)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取得了批》准
!。 1. —建设工程进行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设,备安装?招标必须《已完成征地》和初:步设:计,及概算的审批有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施工图纸和设计文!件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
— 2. 【货物及设备采购清】单,已经项目审》批部门认可;
【
《 3. 】勘,察、设计、咨—询、劳务等服务项目!。已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
—。 : 4. 特许经营权!出让已经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有关管理部》门批准
】 , (二)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开始《实施所要求的资金
!
, — , 1:. 建设工程必【须满:足新:开工审批要求的【到位资金比例—全部:资金来?源已明确;
! : , 2. 货【物采购资金必—须全:部到位或者提—供能保证资金—来源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
】 ? 3. 短!期服务项目必须出】。具,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的!资金证明一年以【上的:服务项?目需落实逐》。年资金来源方案
】。。
(三【)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项目的】招标:。方式和范围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上述》要求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清楚载》明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 : (一)《发展计划部门—对,必须:。招标的基《建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特许经!营(投?。资主体选择)项【目进行核准;
! (《二)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 , (三)《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核准;!
: (四)其他!项目由相应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核准部?门,。要将上述核准情况】抄送发展计划部门】。
,
第十六条【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依?法对: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进行核准包【括
:
: (一)项目】是否进行招标是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
(】二,),自行组织《招标: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
! , (三)同一】项目中工程、—货物、服《务等:。方面拟招《。标的范围建设—工程:及设备货物购置【招标:的主要?单项:或者标段和投—资额;服务》项目的主《要内容?特许经营项目主【要特许条件》和,。相关责任
【 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在【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阶段核准;—不需要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可行性报告送审】之前必须开展招标工!作的项目单独—核,准,
,
:。 招标人对经核!准的招标方》案作出改变的—应当到项《目原核准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 项目审批》部门:应当将核准的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第十七条 【招标人符合下列条】件具备编制招—标文件、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
】 (一—)有项目法人资【格或:者法人资格》;
《 (二)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经《济、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和!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
》 (三)设有专门的!招标机构或者—有三名?以上具有从事同类工!程或者项目招—标经:验的:招标业务人员;
! (四)熟】悉和掌握《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
?
: :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向项目审!批部门报送以上内容!的书面材料自行招】标一次核准手续仅适!用于一个项目
】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能力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或者强【制其委托指定的招标!代理机构
》
》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另行制订
!第十九条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保证招标!过程:。的公:正、:公平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影响公平—竞争的?其他情况《项,目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
第二十条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所有拟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限制】或者:排斥:不得实行地区和行业!歧视:
:。 : 禁止采取抽签】、摇号?方式进?行投:标资格预审或者确定!中标人
》
第二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内容应当清】晰、明确应当提出】所有: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
!(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简介《;
(】二)主要工程、设备!、材料、服务的【名称:。、,数量主?要,技术规格《;
(三!。。。)交货、竣工—或者:提供服?务的时间或》者期限;
【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开标日期、【。地点和有《。效投标的期限;
!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
(—六)评标依据和【标准、定标原—则主要评标办法、评!标程序?。、确定废标的主【要因素;
》
, (七)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要求;
! (八)投】标价格的要求及其】计算公式;
】 : (九)《图纸目录、格式【附录等;
》。
? (十)主要合】。同,条款及内容
—
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标准、—内容等应当控制在】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的:范围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还》。应当设立最》高,报价值
】 法律法规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明确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十二条 招标【文件不得有以下【内容
《 : (一)》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或】者管:理、服务者;
】 (二—)对潜在投》标人含有预定—倾向或者歧》视;
】(三)?与已核准《的招:标方式、《范围所?确定的?原则不同的内容
!
:第二十三条 招标】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或者组织项目相!关单位介绍情况【
(一】)项目选址》或者工作条件—有特殊要《求的;
》 (二)建设!条件较为复杂的;】
(【三)与相关项目【、单位关系》复杂的
【第二十四条 —财政性投资项目一】。般,不设标底其他—招标项目是否设标底!由招标人自》行决定
!标底由招标人或者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截标【前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审查标底
【
,
第二《十五条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其招标公《告按照下列方式【发布
(!一)国家《审批的本省项目和省!审,批的项目除按规定在!国,。家指定的媒体上发布!外还应当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二)市、县审—批,的项:目除在省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发》布外还可在所在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政?府采购的信息应【当,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
?
,。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体提供?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核准文件
】 指定—发布招标信息的媒体!应当自招标人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给予!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 必须?进行公开招标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限额以上技术改!造项目施工总承【包,、土建施工》、,设备:购置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不得】少于四十五日技术】较简单的《项目:。不得少于三十日【其他项目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申请投—标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材,料
【(一)?承担招标项目相适】应的技术、专业人】员和机械设》。备、管理服务水平】等能力;
! (二)资信证明】;
:
(三)】相应:的资质等级和业绩材!料;
— (四)》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科研!、管:理、咨询《、设计等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招】标,项目投标的个人适用!本办: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在接受?招标人资格预审【合,格后享有下列权利】。
? ?(一)?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自主编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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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对:招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可以向招标人】询问并获得不—超出招标文件范围的!明确答?复;
【 (三)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
—(四)投标被确定为!废标后?查询原因并对不【合理对待提出投诉;!
(【五)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各条款的【实质性要《求施工?和,监理项目招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安排《同一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同时参加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施工、监理项目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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