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招标范—围和标?。准
》第七条? 工程建设、—货物采?购、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符合本—办法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招标范围及!规模标准的必须进行!。招标
?
《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标准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
第八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范围包括!。
,。
(一【)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工程建设】项目
】 , 1. 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
:
!2.: 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 3. 】邮政和电《。信枢纽通信、信息网!络等邮?电,通,讯项:目;:
: 4!. 防洪、灌溉【。、水利枢纽》、引(供)水、【滩涂治?理、排涝、水—土保持等《。水利项目《;
】 5. 道【路、桥梁、轨道交通!、污水处理及—排放:、垃圾处理、排水】、地下管道、园【林,绿化:。、城市照《明、公共停》车场等市政设—施项:目;
】 ,。 6. 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项目》;
? , 7.! 供水、供电、【供气、集中供—热等:项目;?
》 》8.: ,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体育》、旅游项《目;
【 《 9. 《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项,目;
】 ?。 10. 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微利房》项目;?
— 11. 其!。他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
—(二)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工程建设》项目
》 ? 1.— 使用各级政府【财政性资金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自有资?金及借贷资金—的建设项目;—
》 ,。 2》. 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的建设项目!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项《目
》 (三)》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资:金以及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的建设项目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的货物采》购和:使,用国有资金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货物!采购项目《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项目
【 《(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国有资金投资!效,益的服务《项目:。
》 (七)国》家,垄,断,或者控制产》品的经营权出让项目!
《。 (?八)选择社会投资】主体的政府特许经营!项目
?
(九【)国有自然资—。源的:经营性开发项目
】
? (十)》国家和省人民政【府,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
!
第九条 》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规模标准为
! (一)工【程建设
》 【 ,1.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投资?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建筑面积一千五百平!方米:以上的;
】。 : 2.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货》物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3.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低于《上述:标准但项目总—投资: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土建施工和!主要设备购置、【安装
《 (》二)货物采购—
! 1:.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批量【货物价?值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单项货物价值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 使用国》有资金?采购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货物货—物价值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药》。品采:购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
(—三)服务
— ? 1—. 勘察、设计、咨!询、监?理、劳务等服务【单项合?同估:算价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2!., 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低!于五十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三—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 3. 研究—开,发项目?政府资助费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4.— 国有或者国有【控股项目贷》款额一亿五千万元】人民:币,以上向商业银行【贷款的;
— 《 5. 使】用财:政,性投:资二:亿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向社会选—择项目建设组—织者的
— (四)—特许经营
》
:。 :。 : 1《. 总投资》一亿元人民币以上】的政府特许经—营建设项《目向社会选择—投资主体《的,;
? — 2. 出让年】经营额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公共交!通、特定贸易经【。营场所的经》营权的;
— 《 , ?3. ?出让年经《营额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道路、供水!、电力的《经营权的
—
第?。十条 符合第—八条、第九》条规定但《不适宜招标》的下列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报】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
(二】)抢险救灾》的;
(!三)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 (四)勘测、!设计、咨询等项【目采用特定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五)!。为,与现有设备配套【。而需从该《设,备原提供《者处购买零配件的;!
《 (六)项—目标的单一适宜【采取拍卖《等其他有利于引导竞!争的方式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经批准不进行招!标的项?目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抄送同级》行政监察机关备案】
第十一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下列项目【应当公开招标
】 , (一》)列入国《家计划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
? (二)省】重,点,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
》
(三【)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的项?目,;
— ,。(四:)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货物、购—置设备的《项目;
》 《(五)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勘察、【设计、咨《询、监理《、管理等服务—项目
》 :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以】及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符合下列条【。件而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批准实行《邀请招?标
《 (《一)技术《要求复杂或者有特】殊的专业《要求的;
】 (?二)公开招标—所需费?用和时间《与项:目价值不相称不符】合经济合理性要求】的,;
《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条—件限制的《;
《 ?(四)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
】
》实行:。邀请招标的项目市、!县管项目经上—一级项目审批—部门:核准广州、深—。圳市:管,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省管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核准省重【点建设项目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国家发展【计划部门批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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