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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二章 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审批 !。 ,第六条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     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城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参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建制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编制—城市总体《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体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     市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城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   市《。、县:城各专项规》划由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总体规划组!。织,编制 ? 第:七条 城市规划编制!的具体业务》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承:担, 第八条》 城市规划实行【分,级,审批:  ?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县城》总体规划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或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制镇的》总体:规划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并报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   ? , 市:城市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县,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     各】专项规划由组织编制!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 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对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局部调整—。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和原批》。准机关备《案;但涉及城市性】。质、规模《、发展方面和—总体布局《重大:变更:的须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审查同意【后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确需局?部调整?的报原批《准机关批准是否属】局部调整由原批准】机关确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