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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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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城市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市指宿州市(以】。下简称市)》。。、各县县城(以下简!。称县城?)和建制镇
!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市》建设委员会(规划局!)是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工作
!墉桥区?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并协助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市城市规划】区内:的规划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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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开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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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参与并组!织本辖?。区城镇体系》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的编制;
! (三)—依法核定和发—放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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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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