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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停车位?及地下空间
】
第六十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及居住区!必,须配:置相应的停车位【
不同性质类【别建筑?(群)?的(非)机》动车停车位指标按】本规:定,之表三执行(—本表停车位指—标不:包括单位拥》有的专业车队所需机!动车停车位)—
,
廉租房可在适当位!置设:置临时停车》位
》 综合建筑的停!车位指标《按本规定之》表三所?列不同性质类别【的建筑?分项累?计计:。。算
》
第六十四条【 ,停车位面积应按以】下确定
小型汽车!露天停?车场 ? 2:5~30《平方米/车位;
!小型汽车室内—停车:库 30~35】平方米/车位;
!小型汽车《路边停?车带 16~2】0平方?米/:车位;
多—。层机械式停车应按】产,品样本和《设计:图纸核算;
摩】托车:停车位? 》3~3.6平方米/!车,位
自行车—停车:位, , 1.5~】1,.8平方米/—。车位:
机动】车停车位控制指【标以小型汽车为标】准当量按下》表换算
】
【车型
》 微型—汽车
!小型汽车《
《。。 中《。型汽车
【 普通汽—车
— 铰接车 —。
,。
—
《 换算系数 】。。
0【.7
】 1.0 》
,
: : 2.0
! 2.5
【
?。 3.5》
》
《第六:十五条 鼓励—地下停?车,及立体停车》。
— 居住区应优【先,考虑地?下,停车地面《。。停,车率不宜大于10】。%经济?适用房、安置房【不应大于30%地】面停车不得占用【小区公共绿地鼓励】采用居住区内外【环停车?方式
?
: 办公停】。车应充分利用—地面空间地面停【车率不宜小于2【5,%,鼓,励结合绿化采用【树阵式停车》
— 第六十》六条 建筑的使用性!质发生变化时必【须按其?使用:功能依照本》规定重新《配置停?车位
【
: 第:六十七条 停车场】与城市道路相交的出!入口:通道和城市道—路宜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交角—不宜小于75度【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宜右进右出
!
第六十【八条 ?建筑:基地应向次》干,道、支路《设置开口不宜—。向主:干道设置开口禁止】向快:速路设置开》口,
《
《第六十九条 各类建!筑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距相邻?。城市主、次》。干道交叉口》红线:交点不宜小于7【0米距桥《。、隧道?的起坡线《距离不?宜小于?50米
—
第—七十条 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停,车,场、管网、地下【文物及?其它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鼓励同一街区内【公共:建筑的地下空间按】规,划进:行,互通设计
》
地下!通道:的设计?应与地上、地下【建筑密?切配合出《入口应安排人流集散!用地其面积应—不小于50平方【米
】 第七十《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应进行交通》影响分析
— (一】)铁路客《货站场、公路客【货站场?、,客货运码头》、公共汽车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大》。型加油站、公交枢纽!等大型城市交—通设施等;
】 《 (:。二,。)在城市主、—次干道上施》工并:对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市政《工程项目;
【 : , (三)—各类需封闭道—路的工程项目;
】
, : :。 (?四)各类《大型市场《、商场、物流中心;!。。
: , (—五,)在:城市快速《路及:主干道路两侧、【主次:干道交叉口》四周、?城市出入口道—路等道路交通压力】相对较大的区域;】
,
》 (六)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含!高层居?住,)或建筑《面积大于5万平方】米的居?住区;
【 (七—)其他对城市—交通有严《。重影响的建设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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