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第七】章 绿 》地
第五十八!条 :各,类建筑基地内绿地面!积,占基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 ?(一)居住》区绿地?。。。率应不小《于30?。%,;
【(,二)商业、金—融、交通枢纽—。、市政公《用设施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小,于20%;
—
, (三)机】关团体?、文:化娱乐?、教育?体育、卫《生、科研院所—、部队等单位绿【地率不宜小于—35%?;
【(四)属于》。旧区:改建绿地率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25:%
第】五十九条 居住【区的公共绿》地
— (一)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0.5》平方米/《人;小区级(含组团!级)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1平方米/人【;居住?区级(含组团级【和,小区级)公共绿【地面积应不小于1.!5平方米/人;
】
(—二)每块集中绿【。地面积应不小于【400?平方米宽度》不得低于《8米且?。必须满足应不—小于三分之一面【积在建筑日照—阴影范围之外—其中绿化面积—(含水面)不宜小】于总:绿地面积的70%;!
—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
《
第六十条【 道路两侧绿化控!制根据相关》道路规划要求具体确!定
:
第六》十一条 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公共绿地应!严格控制不》应挪作他用确因特】殊需要?需要改变其用地性质!的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报批
】。 , , 城?市绿线?范围内不应》建设与绿地规划无】关,。的项目配套附属建筑!应以低?层为主管线工程必】。须埋地建设
】
第六十《二条 鼓励》屋顶绿化《、垂直?绿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垂直与平【面相结合《的绿化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