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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九章 》建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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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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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条 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主干道两侧【不宜建?。设居住建筑确—需建设的《其立面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设置外凸式—阳台:(包:括外封闭式)阳台】、雨篷、凸形封窗】不宜突出建筑控【制线;
【 (?二)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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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太阳能热水器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 : (四)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位必须统一设计;】
(五)!。建筑色彩的主—色调应符合规划要求!鼓励使?用原质材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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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建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不:应设:置锅炉?房、:厨房:间、污水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 沿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围墙确需设置】围墙:的,应采用通透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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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建?筑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 (一)【多层住宅建》。筑不得超过》四个单?元布局高层住—宅不得超《过两个单元;—。。
? (二)新建低!、多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对—视,景与夜景作重点【设计鼓?励屋顶绿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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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条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小型商—业设施大型商业【设施除外鼓励沿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 (《一)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根据】该道路的性质分别控!制,为
》 : (二)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为内街形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 》(三)沿街商—业,设施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大于规?定距离2倍以上的可!不纳入上述计算范围!
第七十七条!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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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应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或《擅自改变原有—建筑色彩;
】 (二)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的立】柱、台阶等;
】 ? (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
— (四】)室外装修不—。应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的规定
第!。。七十:八条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方便公?众观赏交通》性广场不宜设置【城市雕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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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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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 (一【)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应不:小于3米;》
》。。 (二)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应不《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 (三)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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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四)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 (:五):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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