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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 建【筑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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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 鼓励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开放空间公共开!放空间?包括:广场:、绿:。地、通道、核定指标!以外停?。车场(库)》等供:公,共使用的室》内外空间《
】第七十三条 市【区主次干道两侧、沿!河湖水系、风景区周!围,建筑(含新建—及改造)应满足以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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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干道】两侧不宜建设—居,。住建:筑确需?建设的其《立面按公《共建筑要求处—理,不设置外《凸式阳台(包括外】封闭式)阳台、【雨,。篷、凸形封窗不宜】突出建筑控制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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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沿路建筑空调【器室外机《及附属设施必须统】一隐蔽设计》。;
— (三)太阳—能热:水器:应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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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沿路建筑附着商业!招牌、广《告位必须统》一,设计;
!(五)建筑色彩【的主色调应符合规划!要求鼓励使用—原,质材料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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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条 建筑与城—市道路红线之间不应!。设置:锅炉房、厨房间、污!水池等有碍城市景观!、市容卫生》的附属设施
! 配、变电室、泵!房,。宜布置在《地下室或底层—确,需,独立设置的要—根据消防、》噪音、间距等—规定:进,行布置其外部形【象应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
【沿城市道路不宜设置!。。。围墙:确需:设置围墙《的应采用通透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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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条 建筑组合空【间环境设计
】 (一》)多:。。层住宅建《筑不得超《。过四个单元》。布局高层住宅不得】超过两个《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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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新建低、多】层住宅?宜采用?坡顶屋面高层建筑顶!部必须对《视景与?夜景作?重点设计鼓励屋顶绿!化
第七十】六条 限制》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建设小【型商业设施大—。型商业?设,施除外鼓励》沿支路建设商业设施!鼓励建设商业内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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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带状商业设—施(:。总体长度与平—均进深比《大于31的)允许建!设长:度占其所临》道路长度的比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根据—该道路的性质分别】控制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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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沿—城市次?干路和支路》的商业设《施为内街形式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酌情提高其长度占!其,所临道路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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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沿街商》业设施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大于规定】距离:2倍以上的可—不纳入上述计—算范围?
第七—十七条 沿街建筑室!外装修应满足下列规!定
— (一)应满足!城市色彩控制要【求不应为突》出自身而使用—刺激性色彩或擅自改!变原有建筑色—彩;
! (二)沿街建筑立!。面装修不应》增,设突出建《筑的立柱、台—阶等;
— , (》三):高层建筑消防—登高:面上不应作悬挑装修!;
】。 (:四)室外装修不【应增加使用面—积屋顶?装修应符《合有关间《距、景观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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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条 设置【城市雕塑应按—照城市规划实—施雕塑选址不应【影响城市交》通和交通视线—方,便公:。众观赏交通》。性广场?不宜设置城》。市雕:塑
!雕,塑和小品设计—应考虑设《置,环,境的人文景观、自然!景观和尺度、—。色彩、质感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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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条 设】置广告、招牌、指示!牌应当遵循安—全、:美观的原《则并应符合建筑交通!、消防、通》风、采光安全等【要求空间造》型应与环境相宜【
(!。一)道路《红线内悬《。挑的灯箱、广—告、招牌与人行【道的净空应不小于3!米;
《 《 :(二)与《人行道垂直方—向,立柱布置的其净【空高度应不小于2.!5米总高度不大于】3.7?米;不应侵入车【道;立柱不应影响行!人交通;
— (三)!沿道路布置的—落,地灯:箱、:广告、指《示牌:宜沿道路侧》面平行布《置并压缩占道路横断!面的:宽度;
— , : (四)在—道路交叉口和绿化隔!离带内不应设—置,影响交?通视线的灯箱、广告!。、招:牌、指示《牌主:、次干?道两:侧严禁设《置影响行《车安全的闪》烁,照明:;
!(五)国家机—。关、文物保护单位和!名胜风?景点的?建,筑控制地带严禁【设,置户外广《告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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