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六章 建【筑高:度
第五【十三:条 建筑的高度必】须符合建筑间距【退让、日《照,、消防?、城市景观设计等】方面的要求同时应】符合本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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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条 气象台等【设施周围、微—波通道?范,围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限!制,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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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条 !在文物、建筑保护】单位、风景区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建筑和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并按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执行暂无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应《先编制城市设计或建!筑设计方案做视【线分析?确定控制《高度和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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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六条 鼓】励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建设】。高层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应保证建筑型体】比例协调《保持:良好的城市》天际线沿城市快速路!及主:、次干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除满足有】关规定外其控制高】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一】)沿:路一般建《筑的:控制:高度(H)不宜超过!道路规划红线宽度】(,W)加上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S)之和的1.5】倍即H≤1.—5(W+S)—
: (二)沿】路高层?组合建筑的高度宜】。按下式控制A≤【L,(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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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A—沿路高层组合建筑以!11(即4》5度)的高度—角在:地面上投影的总面积!L建设用《地沿道路规划红线】的长:度W道路《红线宽度《。S沿路建筑的—后退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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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七条【 建筑临接两条以上!道,路,、直接临接广场、】河道的其《高,度可适当《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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