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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建?筑退:让
第四十】一条 沿建—设用地?边界和沿城市道路、!河道、?铁路两?侧及电?力线保护《范围等工程设施边侧!的建筑其退让—距离除必须符合【日照间距、文物保护!、风景旅《游、市政管线、消】防、环保、抗震、防!汛,和交通安全等有【。关规定外《应同时符合本规【定
《
第四【十,二条 多》(低)层建筑退让】用地南北边》界的距离按下列要】求确定
— ?(一)满《足相邻用地》现状建筑和规—划建:筑规定的日照、侧向!、消防等间距要【求
(【二)南北向布置【的退让北边界—距离不应少于该建】。筑,与边界北侧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不:。应,小于9?(5)米;退—让南边界距离不【少,于该建筑物与边【界南侧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不》应小于9(8)【。米;
(】三)东西《向布置的退让北【。边界距离不》应,。小于该建筑与边【界北侧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不应—小于6.《5(4)米》;退让南边界距离】不不应小于该建筑与!边界南侧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不:应小于6.5—(4)米
【
第四?十三条 多(低)!层建筑退让用地【东,西边界的距》离按:下列要求确定
! (一)—。南北向布置的—多(低)《建筑退让距离不应】小于该建筑与—东,、西侧建筑规—定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东、西侧设窗(不设!。窗):分别不应少于—。6米(?3米);
】 (?二)东西向布—置的多(低)—建筑退让距离不应】小于该建《筑与:东、西侧建筑—规定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不应少于1【2米(8米);【
,。
?第四十四条》。 高层《建筑退让《。边界的距离按下【列要:求确定
》 (一)南】北向布置的
【 ? ,退让北边界距离不应!少于该建筑与边【界北:侧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三》分之二且不应小于】20米;退让南边】界距离不少于该建筑!物与边界南侧—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三分之一且不应小!于16米;
! 退让《东、西边界距离不应!少于8?米;
《 《(二:)东西向《。布置的
】 退:让东、西边界距离不!应少于该建筑—与东、西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二分之一且不【应小于15米;
】
《 退:让南(?北)边界距离不应少!于该:。建筑与南(北)【建筑物规《定日照间距》的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且不应小《于1:2米:;
:
第四十五条】 :用,地边界不规则的地区!建筑物?退让用地边界距离】按最近处计算用【地边界既非东西【又非南?北,的用地边界》走向小于或等于4】5度的?参照南北向退让标准!执,。行,大于45度的参【照东西向退让—标准执行
第!四十六条《 用地边界外侧为!绿地、广场及—确定的永《久,性建筑物的地区可在!不影响边界外侧用】地单:位功能使用前提【下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建—筑间距要求》确定退让距离
!
第四十七条— 设有地下室【的建筑?物离用地边界—距离不少于地下建】筑埋置深《度(自室外地—面至地下《建筑物底板的—距离)的0.—。7倍,且《最小值为3米
】。
第四十—。八条 建《筑退让道《路的距离按下—列要求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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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沿城市】道路两侧新建、改】建建筑后退》道路规划红线的【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值《
! 道路》宽度
! 后退距《离(米)
》
建筑!高度
】支路
— , 次干道
【
《 ?24:。40米 《
(含】40米?)
》 主干道
! ? 40米以上
】
, ,
?
《 小于15米!
(含!15米)
—
152】4米
!(含24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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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24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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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h建筑高度后退计】算点为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最《外墙面线 【 ,
—(二)新建》影剧院、游乐场、】体育馆、展》览,。。馆、大型《商场(单层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或总营?业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等有大量人流、【车流:集散的多、低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A类地区不少—于20米B类地区不!少于30米》并应留有《停车场、回车场及】适量沿街绿地—
: 《 (三)建—筑物悬挑部分—、基础均不》得逾越道路红线建筑!。物,的台阶及其附属设施!。不得逾越道》路建筑红线
! : (四)建筑【。后退国道、省—道公路?中,心线距离不》少,于5:0米
】 第四十九条 !沿城市道路》两侧建筑主》朝向与道路平—行,的侧向不设窗退让侧!向用地界《。限距离可酌减但应满!足基:础、消防及与现【状、规划建筑的【要求
! 第五十条 建筑!后,退河道蓝线》、道路绿线、—公园:绿线的距离按下【。列要求确定
! : (一)》。建筑高度在24米(!含)以下的建—。。筑后退距离不—少于5?米;
! (二)建筑—高度在?24米1《00米(《。含,)的建筑后退距离不!少于10米;
】。
【(三)建筑高度10!。0米:以上:的建筑宜《适当加大后退距【。离具体标《准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酌》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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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条】 建筑后退电【。力线距离《应满足电力设—施保护有关》规定并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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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电?。力保护?区(高压走》廊)范围内》不,应新建建《筑;
【 (二)《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距离(在最【大计算风偏》情况下)按下表确定!;
! 线》路电压(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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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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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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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二条 高层建!筑及锅炉房、变电】所、加油(气—)站等特殊功—能的建(构)筑【物在退让其用地【边界:。时除应退让上述【规,定间距外还必须【同时承担《由,其产生的《规定间距
】 》单层(3米》以下:)车库等小》区配套、《工业类建筑及建【筑布局、《沿街:建筑、用《。地边界不规则地区】及其他建《筑,退让在满足日照【标,。准、消防要求的前提!下,具体距离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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