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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章 》 建筑退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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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条 沿】建设项目用地边界】和,城镇道路、公路、】河道、铁路两侧及】电力线路保护区边】界的建筑物其退【让距离除应当满【足消防?、防汛、电》力、绿化和交通安全!等,要求
第四十】一条 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规定【
(一!)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在满:足日照?间距的同时不得小】于表61《的规定;
— 《 (:二)大?型商场、影剧—院、:宾,馆、饭店、中—小学、幼儿园—等人流、《车流聚集的》公共建筑退》让道路红线距—离除符合表71的规!定外还应当同时满足!人流、车流疏散【。的,要求;
! ,(三)?建筑退让快速路【后的用地应》当,种植高?大乔木作《为防护林带建筑物与!道路间距不能满足噪!声污染防护》要求:的应当按照后—建服从先建》的原:则在建筑《物或:者道路上《设置防噪声》设施
《 第四十二条— 在?居住小区、居住组】团内建筑退》让无:规划:道路红线控》制的:道路边?缘距离不得》小于表?72:的规定
》。 第四?十三条 建筑【。物退让无规划道路】的建设项目用地边】界,距离在满足日照间距!规定:的同:时,不,得小于?表73的规定
】。 第:四,十四条 当建【设用地界线》另一:侧为空地时》建筑退让按》另一侧为多层—建筑:退让;当应当退让】建筑与另《一侧建?筑成≤30°—夹,角,时建筑?按平行布置》退让;?当应当退让建筑【与一侧建筑》的,夹角>3《0°且≤《75°?时建筑物离》建设用?地界线最《近点退让《。距离为平行布—置时退?让距离的0.8倍】;当应?当退让建筑》与另一侧建筑成>7!5,°夹角时建筑按垂】直布置退让
【 第四十五条 已!有规划红线控制的公!路按照本规》定第四十一条规【定退让道路》红,线;已有《绿线控制公》路隔离带的》按照规划绿线控制】要,求执行;没有规划控!制红线和绿线—控制的公路其隔【离带宽度规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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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状及规划确定】为国道、高等级【公路的?。两侧各50m;
! ,。 (》二)主要公》路两侧各《20m;
— (三)次!。要,公路及以下等级公路!两侧各10》m
】在公路规《划控制红线和隔离】。带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任何:建筑物但在公路隔离!带内可以耕种或绿化!造林经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批准后也可以—进行:。开挖沟渠、埋—设,管道、架《设杆线或《开辟服务性车道【。等活动
第四】十六条 《 建:筑退让立交桥和道路!交叉口的规定—
【(一)建筑》退让立交《桥和主干道道—路交:叉口不?得小于表7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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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高?层建筑的《退让距离还应当同】时满足日《照间距和《。。交通疏散《的要求
第【四十七?条 建《筑退让按照规划需】长期保?留使用的天然河道、!人工河?。渠及其附《。。属设施的《。距离在符合》有,关规划和法律、法规!、规章的同》时,还应当符《合表75《。的,规定
第四【十八:条 : 建筑退《让铁路的规定—
: :。。 (一)建【筑退让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准轨干—线≥30m;准轨】支线、专《用线≥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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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围墙与铁路最—近一侧边轨距离【≥10?m围墙的高度≤【2.5m;
! (三)高【层建筑、高大构【筑物(?水塔、烟囱等)、危!险品仓库和厂房与】最近:一侧的铁路边—轨距离以及》在铁路道《口附近进行建—设活动应当符—合铁:路管理的有关—规定;
! (:四,)特殊路段隔离【带宽度?。由城:镇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 第四?十九条 《 建筑退让电力【线路的规定
【 (一)】建筑退让《架空电?力线路?的距离不《小于表76》的规:定;
— (二)建筑退!让地下电力通道同侧!边缘应?当,不小于0.75【m,
?第五十条 建筑退!。让无:线电:收,发信台保《护区等?需特殊保护区域的】距离按照批准的规】划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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