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31-2016 建标库

12.3  管道安装

12.3.1  汽水管道的安装及验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规范》GB50235、《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184和《城镇供热管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28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2  燃气管道的施工验收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33和《城镇燃气室内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94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本规范第5.1.8条的规定。

12.3.3  制冷管道和风道的安装应按现行国家标准《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的有关规定执行。

12.3.4  管道安装工程应在主要设备安装、支吊架以及土建结构完成并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

12.3.5  管道的材质、规格、型号、接口形式以及附件设备选型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钢管焊接应执行焊接工艺评定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焊接人员应持证上岗,并应经现场考试合格方可作业。焊工应在合格证允许的范围内焊接。

12.3.6  管道安装过程中的敞口应进行临时封闭,进入管内的杂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12.3.7  管道穿越基础、建筑楼板和墙体等结构应在土建施工中预埋套管。管道焊缝等接口不得布置在套管中。

12.3.8  管道与设备连接时,设备不得承受附加外力。管道阀门、安全阀等附件设备安装应方便操作和维修。

12.3.9  管道焊接完成后应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无损检测,检测方法应符合设计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

12.3.10  管道应按系统分别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应在管道防腐、保温施工及设备安装前进行,严密性试验应在管道系统安装完成后进行,试验长度宜为一个完整的设计施工段。

12.3.11  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除锈、防腐、保温,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设备及管道绝热技术通则》GB/T4272、《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规范》GB50126的有关规定。

12.3.12  管道安装完成后,试运行前应进行清洗。管道清洗可采用人工清洗、水力冲洗和气体吹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