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31-2016 建标库

9.5  给水排水

9.5.1  可靠性要求高的联供工程,给水宜采用2根进水管,并应从室外环网的不同管段或不同水源分别接入。

9.5.2  联供工程内的电缆沟应采取防水和排水措施,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的相关规定。

9.5.3  燃烧设备间、辅机间等建筑物底层及有经常冲洗要求的楼、地面,应具有排水构造。

9.5.4  所有室内沟道、隧道、地下室和地坑等应有防排水设施。当不能保证自流排水时,应采用机械排水,并应防止倒灌。电缆沟不应作为排水通路。

9.5.5  建筑物屋面宜选用优质防水材料,并应进行有组织排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