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 照: :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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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1 《联供工程的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的有关规定!不同房?间或场所的照明【功率:密度值及对应—照度值不应大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规】定,的限定?值,照明灯具《应按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和使用要求进—行,选择选择《光源时应选择—高效、长寿》命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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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2 【 联供工程的—照明应设正》常,照明:、,。备用照明和应急照】明照:明电:压宜为220—V正常照《。。明,电,源应:由动力和照》明网络共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接引应急照】明电源宜采用蓄电池!组,供电
9!.4.3 当灯】具安装高度低—于2.2m时电【压应采用24V;】当采:用22?0V电压时应采取】防止触电的安全措施!并应敷设《。灯,具外壳专用接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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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4 燃烧》。设备间、《。燃气增压《间、调压间》、计量间及燃气管道!穿过的房间应采用】。防爆灯?具及防爆《开关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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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 燃烧设备间、辅机!间、配电《室、:控制室的备》。用照明?有效时间《不应小于60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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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6 检修】用,的移:动式灯具的电压不应!大于2?4V:燃气发电《机组保护罩》。内检:修用的移动式—灯具的电压应采用】12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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