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 通风》与,排烟:
《
9.3【。.,1 设置燃气管】。道或设施的房间应设!。置独立?的送排风系统其送排!风装置应采》用,防爆:电气
?
,
9.—3.2 敷—设燃气管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应设:机械通?风设施
—。
:
,9.3.3 燃】烧设备间的送风量】应,包括下列部分
【
— ?1 : 燃烧设备所—需要的助燃空—气量;
》
:
? 2 消【除设备散热所需【要的空气量;
【
— 3 人员环!境卫生所需要的【新鲜空气量》
?
9.》3.4 燃烧设】备,间、燃气增压间【、调压间、计—量间、敷设燃—气,管,道房间的通》风量应根据工—艺设计要求》通过计算确定通风】换气次数不应小于】表9.3.4的【规,定
《
表9.3.】4 通风换气次】数
《
】
,9.3.5》。。 事故通风用【通风机应分别—在室内外便于—操作的?地点设置开》关
》
9?.3.6 联供工!程通风系《统的设计及进、排风!口位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的有关规】定,
?
9.3—.7:。 发电机组送风】口,宜布置在靠近发电机!。的位置当室外温度较!高时燃气轮机宜【采用进气冷却—
9.3!.8: 联供工》程站房的《防排烟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的有?关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