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 余热利!用系统及设备—
!
7.1 余【热,利,用系:统
—
7.1.1 !。 余热利用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 1 余热!利用应做到》温度对口、》梯级利用;》
《
—2 余热》利用的形式应根【据项目?的负荷?情况和原《动机余热《参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
,
:
3 当!热(冷)负》荷波动或《需求时间与发—电时间?不一致时宜设置【。蓄能装?置
—
7.?。。1.2 》。余,热利用可采用下列】形式
【
, ? 1 原》动机余热直接—。进入余热吸收—式,冷(:温)水机制冷—、供:热;
【
2 【 原动机余热经【余热锅炉或换热器产!生蒸汽或热水间接】制冷、供热;
】
》 3 原【动机各部《分,余热分?别利:用烟气可进入余热】吸收式冷《(,。温,)水机制冷、供【热;冷?却水可进入换热【器或热?泵供:热水;
》
【 4 低》温余热利用宜采用】热泵机组
—
7.—1.3 余热利用!系统应设置排热装】置
:
?
7.1.—4 当《冷、热?负荷不稳定时—应在原动机排烟及】冷却水?系统:上设:。自动:调节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