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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余热利!用系统及设备— ! 7.1  余【热,利,用系:统 — 7.1.1 !。 余热利用设计应】符合下列原则—。 —    1  余热!利用应做到》温度对口、》梯级利用;》 《     —2  余热》利用的形式应根【据项目?的负荷?情况和原《动机余热《参数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 , , :     3  当!热(冷)负》荷波动或《需求时间与发—电时间?不一致时宜设置【。蓄能装?置 — 7.?。。1.2  》。余,热利用可采用下列】形式 【 ,   ? 1  原》动机余热直接—。进入余热吸收—式,冷(:温)水机制冷—、供:热; 【     2 【 原动机余热经【余热锅炉或换热器产!生蒸汽或热水间接】制冷、供热; 】  》   3  原【动机各部《分,余热分?别利:用烟气可进入余热】吸收式冷《(,。温,)水机制冷、供【热;冷?却水可进入换热【器或热?泵供:热水; 》    【 4  低》温余热利用宜采用】热泵机组 — 7.—1.3  余热利用!系统应设置排热装】置 : ? 7.1.—4  当《冷、热?负荷不稳定时—应在原动机排烟及】冷却水?系统:上设:。自动:调节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