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 防雷接地
!
《
6:.6.1 》。 联供工《程站房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并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物执行
!。。
6.6.2 】 联供工程附属【建(构)筑物—防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
?
6.6》.3 燃气—调压站、燃气—架空管道《、露天储《罐应设置直击雷【保护装置
—
6》.6.4 —独立的建《(构)筑物和—辅,助厂房?建(构?)筑物的过》电压:保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设计规范GB【/T 5006【4的有关规定—
《
6?.6.5 联【供系统?的接地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的有关规定
!
?6.:6.6 》联供工程《站房的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不含?发电机组)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及信息系统的接】。地等:宜设置公用接地装置!且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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