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电,气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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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 ,联供系统的自—用电源宜采用—下,列引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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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当有发电!机组电压《母线时供给接—在该段母《线上:的机组的自用负【荷应由各段母线引】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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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当发电机组与主变压!器为单元连接时供】给该机?组,的自用负荷应—由主变压器低压【。侧引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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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2 为》重要:用户供电和兼—作,备用电?源的联?供系统当无外来电】源不能启动时应【增设独立《启动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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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3 当《联供系统采用—提高功率《因,数措:施后仍达不到—公共电网合理运【行要求时应采用并联!电力电?容器:作为无功补偿装置无!功补偿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7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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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4【 联供系》。统的直流系统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工程直流电源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 5044的有关!规定
】6.4.《5 : 当联供系统采用】计算机监控时应设置!交流不?间,断电源?且满负荷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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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6 【 联供工程的电缆】选择、布线与—敷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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