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发电设备
6.2.1 联供系统使用的原动机,应根据下列参数进行优化选型:
1 ISO工况参数下原动机的连续出力和余热流量、压力、温度;
2 年平均气象参数下原动机的连续出力、热耗率及余热的流量、压力、温度;
3 最热月、最冷月平均气象参数下原动机的连续出力和余热流量、压力、温度;
4 极端冬、夏季气象参数下原动机的连续出力和余热流量、压力、温度。
6.2.2 联供系统使用的发电机组应根据下列条件优化选型:
1 应满足联供系统对发电效率的要求;
2 发电机组应适应用户的负荷变化;
3 余热介质参数与余热利用设备应匹配;
4 发电机组应具有完善的控制系统、保护系统,各类参数保护值应满足公共电网要求;
5 发电机组应能与联供系统中央控制单元进行双向通信。
6.2.3 联供系统发电机组的电能质量应符合表6.2.3的规定。
表6.2.3 联供系统发电机组的电能质量
6.2.4 联供系统发电设备可采用小型燃气轮机、燃气内燃机、微燃机等,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6.2.5 发电设备应根据系统规模、冷热电负荷情况、运行方式、安装环境、燃气供应条件、发电装置的特性、电价以及冷、热价等进行多方案比选,并应优先选用发电效率高的设备。
6.2.6 发电设备台数和单机容量,应按发电机组工作时有较高的负载率进行确定,并应充分利用余热能。
6.2.7 联供系统宜选用有降低氮氧化物排放措施的原动机。当采用燃气内燃发电机组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小于或等于500mg/Nm3(含氧量为5%时)。当采用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应小于或等于50mg/Nm3(含氧量为15%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