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冷热电联供工程技术规范 [附条文说明] GB51131-2016 建标库

4.2  冷、热、电负荷

4.2.1  既有建筑进行联供系统设计时,应调查实际冷、热、电负荷数据,并应根据实测运行数据绘制不同季节典型日冷、热、电逐时负荷曲线和年负荷曲线。

4.2.2  新建建筑或不能获得实测运行数据的既有建筑进行联供系统设计时,应调查使用条件相似地区的同类项目实际冷、热、电负荷数据。应根据本建筑设计负荷资料,按相似建筑实测负荷数据进行估算,并应绘制不同季节典型日逐时负荷曲线和年负荷曲线。

4.2.3  绘制不同季节典型日逐时负荷曲线时,应根据各项负荷的种类、性质分别逐时叠加。

4.2.4  联供系统、联供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应根据逐时负荷曲线和全年运行模式计算全年供冷量、供热量、供电量和耗电量、燃气耗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