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 系统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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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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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联供系统应—由动力?发电: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组,成联供?工程除应《包括联供《系统外尚应包—括,燃气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调峰系【。统及辅助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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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联供系】统,应按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节约占—地,等原则进《行配置当用户负【荷主:要为空调制冷、供】。暖负:荷时余?热利用设备宜采用】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当《用户负荷主要为蒸汽!或热水负荷时余热】。利用:设备宜采用余热锅】炉及换热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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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联供系?统宜采用并》网运行或并》网不上网运》行的方式所》发电力应优先满【。足项目自身》用电需?求也可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结果选】择多余电力上—网的运行方式—当,没有公共电》网或公共电网—接入困难、公共电】网故障时发电机组可!采用孤网《运,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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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孤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自动跟踪!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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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并网运》行及:并网不上《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与?公共电网《自动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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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并网运行的联】。供系统电气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
4.1!.7 当发电机】组兼:作备用电源》时发电?。机组应在公共电网故!障时自?动,启动、运行并—宜设:置负荷?自动:管理: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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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8 !发电机组应》在联:供系统供应冷、【热负荷时运行—供,冷、供热系统—应优先利《用发电余热制—冷、供热经济合【理时应结合蓄能【设备使?用
4】.1.9 》 联:供系统的组成形式、!设备配?置、工艺流程—及运行方《式应根?据燃气供应条件【和,电力并网条件以及】冷、热、电、气【的价格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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