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系统!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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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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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联供系统—应由动力发》电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组成联—供工程除应包括【联供系统外尚应包】括燃气?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监控系统【。、,调峰系统及辅助【设施:
4.】1,.2 联供系统】。应,按提高能源综合利】用率、节约》占地等?原则进行《配置当用《户,负荷主要《为空调制《冷、供暖负》荷时:余热利?用设备宜采用—吸收式冷(》温)水机《组;当?用户负荷《主要为蒸汽或—热水负?荷时余热利用设备】宜采用余热锅炉及换!热器
】。4.1.《3, 联供系统宜【采用并网运行—或,并,网不:上网运?行的方式所发电【。力应优先满足项目】自身用电需求也可根!据技术?经,济比:较结果?选择:多余电力上》网的运行《方式当没有公共电】网或公共电网接入困!难、公共电网故障时!发电机组可采用【孤,网运行方式》
4【.1.4《 孤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自】。动,跟踪:用电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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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 并网运行及】。并网:不上:网,运行的联《供系:统发电机组应与公】共电网自动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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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 并网》运行的?联供系统电气—。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执行电力行业的相!关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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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7 当发》电,机,组兼作备用电源【时发电?机组应在《公共:电网故障时》自动启动、运行并】宜设置负《荷自动管理》装置:
4.1!.8 发电—机组:应在联供系统—供应冷、热负荷时运!行供冷、供热系【统应优先利用发【电余热制冷、—供热:经济合理时应结【合蓄能设备》使用
】。4.1.9 【联供系统的组—成形式、《设备配置、工艺流】。程及运行方》式应根?。。据燃气供应》。。条件和电力》并网条件以及冷【、热、电、气的【价格: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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