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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控制规!划 第一节】 :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导则 【 ,第 15《6, 条 各类用地】容,量,指标控制《准则 《     确【。定城区各类用地【的容量控《制指:标准则规划容量指标!包括容积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绿【地率等为各》类,用,地制定一个具—有幅:度的控制指标范围(!表14?-1) —表,14-?1 城区各—类用地?容量指标控制—指标表 》 》 用地类】别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米) 》 :。 : 绿地率(%) 】 ! : : ,低密度?住,宅区 《 , 0.3~1!.2 》 ≤30 【 : 15 ! ≥55 】 】。 , 多层居》住,用地和小高层—居住用地 【 1》.5~2.8 】 ≤30【 3【8 — ≥50 】 — 沿街—商住用地 【 2.—5~5?.5 ? : ?≤40 《 , 《8,0 《 ?≥25? 》 》 行政办【公用地 】 ≤2.5 ! ≤《35 — 38 】 ≥?35 【 !商业金融用地— , 《 2?.5~5《.5 《 ≤50【 : 80 】 《≥2:0 】 ? 市场用地 ! —≤2.0《 《 ≤50 ! 38 【 ?≥20 【 : ? 文化娱乐!用地:。 ≤】4.0 【 ≤?。40 【 50? ≥20! ? — , 医疗卫生用!。地 — ≤4.0 ! ≤《3,5 》 50 ! ≥3?0 【 ? 体育用】地 :。 , 0.3~!0.6 — ?≤,25 ? 38【 《 , ≥30《 》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 ! 2【.5~4.0— ≤30! 50】 ≥35! : 》 《 文《物古:迹用地 【 ≤0.6 ! ≤2—0 【10 《 ≥5—0 》 — 工业用地 ! 》 0.?8~1.5 】 ≤40 】 20— —≥2:0 : 《 》 仓储用地 ! , ? 0.《3~:0.6 【 :≤40 《 20 】 ? ≥20 — 【 》 中小学用地 【 0【.3~1.8 ! ?≤30 》 38— ? ≥35 【 》 】特殊用地 》 《 ≤2.》0 ≤3!5 2】4 : : ≥30 【 !。 对外交通设!施用地 》。 《 ≤2.《0 《 ≤30 ! : 2:0 — ≥:20 ? 【 广场】。用,地 — : 【 —。 【 ≥5?0 ? 【。 社—会公共停车场 【 ? , — — — ≥—25 》 : — 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 ≤—1,.5 》 ≤45 】 2》0 : ≥—25 【 !公共绿地 【 - — - !。 ?。 :-, 【≥90 — ? 第 157【 条: 土地使用强度区】划,。   —  分为高强度【开,发区:、较高强度开发【区、中强《度,开发区?、较低强度开—发区和低强度开发区!5大类共70个分区!(见:表14-《2)   】  低强度》开发区(《Ⅰ)有16个区块是!城区绿地包括南汀】河、岔河、》小箐河、《西河等周边绿地【和城区规划公—园绿:地率要求在9—0%以?上,     较!低强度开发区(Ⅱ】)有8个《区块主?要为仓储《物流:商贸区?用地和旅游休闲用】地建筑高度一般要】求限制在1》2米以内《  》 ,  :中强度开《发区(Ⅲ)》有29?个区块是《。。城区范围最广—的强度开发区主要是!居,住、工业用地位于中!强度开发区的各类】用地容?积率:取控制指标表—的中等?。值容积率《一般间于1》.0~2.0建筑密!度一般间于2—0~35%》建筑:高度一般要求在2】4米左?右最大建《筑高度为38米【左右   】  较强度开—发区(Ⅳ)有13个!。区块主要是城市公共!服务中心《、各个片区的公【共服务?。区,以及:高强度建设的居住】区位于高强》度开:发区的各《类用地容积率取控制!指标表的中等偏【上容积率一》般在2.《。0~3.0之间建筑!密度一般间于2【5~40%》建筑高度一般要求】。在38米左右最大建!筑高度为5》0米左右《     —高强:度开发区(Ⅴ—)有4个区块分别是!老城区、工业园区和!博尚片?区,。。。。中心位于《高强度使用区—的各类用地容积率取!控制指标表上—端,容积率一般在3【.0以上建》筑密度在30%以上!建筑高度一般—要求:在50米以上—最大建筑《高度为?80米左右 】表14?-2 规划土【地,使,。用强度分区控制表 ! ! 片区名称 】 : 使用强—度类型 【 地块》编号: 主】要,用,地性质 《 各地块!控制或者建设—说明 《。 《。。 ?。 《 A !工业园区和城北居住!片区:。 Ⅰ】 :。 》A-2、A-—。5、A-12、A】-13 !公,。共绿地 — 《A-2?工业园一号公园及滨!河绿地A-5—中心公园及》滨河绿地A-1【2城北居住片区绿】地A-13》茶苑公园 【 — Ⅱ【 A-!1、A-3、A-】14 仓!储物流、市场— , A-】。1、A-《。3仓储物流用地及】市场用地A-14旅!游休闲用地》 ! : : Ⅲ? 》 , A-4、》。A-6、A》-7、?A-9、《A-10、A-18!、A-20 【 , 工业、—居住 》 其中A【-,4、A-《6、A-《9为工业《。园区A?-7:、A-10、—A-18、A-20!为规划的城北居住】。片区 】 —。 Ⅳ 【 《A-8、A-1【6、A-17、A-!19 《 : 商?业、:公共服务《 : 》A-:8工业园区》及部分居《住区的公共设施服务!区A-16、A-1!7、A-19为城北!居,住片区的配》套服务设施 【 】 《 Ⅴ 《 , A-11、!A-15 】。 城市级商—业及公共服》务 : 《 , 城北商业及公共】服务:中心 — 》 B ! , , :老城片?区 】Ⅰ B!-3:、B-6、 】 B-11】 公共】绿地 【 B-3西—门公园B-6南屏公!园B-7公共绿地 ! ! ? Ⅲ ! B:-1:。、B-5、B—。-7、B-9—、 : —B-10 — : 居住 【 《居住(?小):区 【 《。 Ⅳ 【 B-2!、B:-8 ? 公共服务!及高档居《住 : :。。 :。 B-2》为旧:城公共服务》中心B-8为滨河】高档居住 !。 ? 》 :Ⅴ, 》 B-4 ! 城市级商—业,、公共服务 【 》老城商业《中心、公共》服务中心 》 ! : C ! ,城东片区 !。 Ⅰ — : C-3、C-】5、C-9、C-】13 《 公共绿地 ! 》。 C-3佤文—化,公园C-5滨河绿地!C,-9岔河公》园C-1《3城:东公园 《 ! Ⅱ 【 —C-2?、C-?12 — 旅游休闲、【市场 【 C-2旅—游休闲用地C-【12市场用》地 《 ? 【 Ⅲ —。 C-—4、C-6、C【-8:、C-10 【 居》住、特殊用地 【 C-】6,。为特殊用地其余为城!。。东片区居住 】 《 】。Ⅳ ? 》C-1?、C:-7、C-》11 》 商业、公【。共服务 》 , , 城东片—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公共【服务中心 】 》 D 】 《 昔本片区 】 , Ⅰ《 D】-,2、D-6、D-】8 《 ?公共绿?地 》 D-2—昔本公园D-6滨河!绿地:D-8东山公园 】 《 , 【 Ⅲ 《 ? D-》。1、D-4、D-5!、D:-7: 《 居住、》工业:、特殊用地 【 D-1、!D-:7,昔本居住D》-4特殊用地D-5!工业用地 !。 ! Ⅳ 】 D-3 — , ?公,共服:务 《 《昔本片区公共服务】 : ! E 【 博尚北部片!区 Ⅲ! E-!1、E-《2,、E-?3、E?-4、E-5、E】-7、E-8 】 : 居住《、工业 — E-—1、E-2、—E-3、《E,-4工业《及,部分配套居住E-5!、E-?7、E-8博尚北】部居住 》 ? , :。 《 Ⅳ 】 E-》6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 — 居住《区级公共服务中心】。 : 【 《 Ⅴ — E》-,。9 — 旧:镇区商业 》 —旧镇区商《业中心 【 : !F 【博尚:南部片区 — Ⅰ ! 《F-3、F》-5 】公,。共绿地 】 F-3》博尚公?。园F-5永泉公园】 , ! : Ⅱ 】 F《-1、F-7、F】-9 【 旅游休闲、—仓储、?市场 【 F-1旅—游休闲用《地F-7仓储—物流F-9市场用】地 【 ?。。 ? Ⅲ 】 F-4—。。、F-8 》 ? 居住《 《 博尚》南部片?区居住 【。 】 Ⅳ ! F-2、F【。-6 》 公《共服务 》 ? 南?部为:。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和站前服务区 】 : 第二节! 城市“五线”规!划控制 第 1!58 ?条 城市道—路红线控制 】    《。 规:划,城,市道路分为三级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其中主》。干路规划《宽,度为:42~64米—次干路规划宽度【为24~32米【支路规划宽》度为12~20米 !     【严,格控制道路用地红线!红线内土《地不得进行任何【与道路功能不相符合!的使用;新》建道路应实行—统,一的:城市:道路断面《、道路退让》距离保障城》市道:路建设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特殊道路】的断面形式》可按城市规划要求】另行确定 【表14-3 — 建筑物退让城市道!路红线控制表— —。 ? 道路红线宽(!米,) 】高度:。≤24米公》建、住宅《 高度!≥,2,4米公建、住—宅 《 【。 退—让红线(米》。) — 允许出》。挑(米)《 退】让红线(米) 】 》允许出挑(米)【 , ! ≤2【0 : 5 】 《0 ? 《5~8? 1.5! ? 【 24 】 , 9 【 0 ! 9~12》 ?。。 1《.5~1.8 】 】。 , 30~36】。 , 10 ! 0 】。 ?10~?13 》 1.5~1.!8 》 — 45 【 ? 13 【 ?0~1.5 ! 1?。3~1?5 【1.:5~2.0》 】 , 50~6!4 》 16 】 0~《1.5? : , 16~2【0, 1.5!~2.0《 , 》   《  道路红线两侧建!。(构)筑《物应根?据相:应,规划管?理要求由规划红【。线两侧?分别向外退让—退让范围《内属于道路》街头绿地不得建【设永久性或临时【性建(?构)筑物原则—上建筑退《让和出?挑距离应符合表1】4-4的标准;规划!世纪路沧江》路圈掌街《南塘街晚翠东路、】世,纪路缅宁大道—圈掌街沧《江路、圈掌街缅宁大!道南天路洪》桥路、?南塘:街,、公园路《以南洪桥路、南天】路,以西:等区:域内已有沿路建筑】的后退?线可维持现状—不变但在进行地【区,更新改造时》应当遵照规》划标准执行 】第 159 条 】城市黄线控制 【 ?。    黄线划【定的:。城市基础设施包括】公共汽车枢纽站【、铁路站场》、货运站《场、客运站》场、大型公共—停,车场、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垃《圾转:运站、变电站—。、高压走《。廊、城市液化—气储配站、天—燃气门站《及,储备站、邮政局所】、,电信局所、消—。防站、避震疏散【。场地等   !  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违反城市规划要求】进,行除了规定用途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禁止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禁止未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已?有的城市基础设施禁!止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转的行为在城市【黄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黄?线内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 表14-》4, 临沧《城区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线—(黄线)要点 【 , 》 基—础设施类别》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控制界线》(黄线?),。控制要点 》 :。 ! 大中型公共】停车场 (16处)! 《 大型公共停】车场布置在》城市:出入口、公》共设:施区、大《型公园、汽车站和】公交站场等区域【规划停车场总面积】一,般10?.25公《顷配置约5》000个左右公共停!。车位:。。 ?。 , : :。 》 长途客运站(3!个) ? 在北【八号路与缅宁大【道交叉口东北侧【在建的临沧汽—车客:运站、在《沧,江路与外环东路交】叉口:西南侧新建的临沧旅!。游车站、《在,规划临沧火车客运】站东侧新建的—昔本客运《。站 : ! 自—来,水厂(4《座) 在!规划区设置4座水厂!龙王庙水厂及南京】凹水厂保留》现状远期供水规模分!别达到?0.5万吨》/日和?2,。.0:万,。。吨,/日邦留水》厂,。进行扩?。建远期供水规模达】到8:。.5万吨/日—规,划,新建博尚《水厂规划在博尚【片区:新建博尚水厂设【计规模8.》0万吨?/,日 ? 【 污【水处理厂(2座【) 【对现状的临》沧污水处理厂进行】扩建:最终规模达到8.】5万吨/日;新【建博尚污水处理厂位!于,。博尚片区北部21】4国道南侧设—计处理?规模2.《5,万吨/日 ! :。 — 垃圾中转—站(20座) 】 : 规?划建设1座大型【转运站、1座中型】转运站、18座【。小型转运《站其中1《座大型转运站设置】在临沧主城区中型转!运站设置在博尚【片区:小型垃?圾转运站均衡分【布 《 《 》 天然气门站】及储备站(1座) ! 》天,然气门站《及,储备站?设在临沧主城区北】侧占地面《积5公顷 【 — —变,电,站(9座) —。 保留现】状220《千伏临?沧变为中心城区【主供电源;升级博尚!500千《伏开关站为50【0千伏?博尚变电站》;新建?。2,20千?伏昔本变;新建11!0千伏工业园变【;扩建110千【伏北郊变《;保留110—千伏:旗山变;扩建—3,5千伏忙角变;【35千伏中心变和】幕,布变提升《。为11?0千伏? 【 【 高压走廊 【 50【。0千:伏高压线《延伸保?。护距离30米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6?0,米,;220千伏—高,压,线,边线延伸《保护距离1》。5米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40米;《35~110千伏高!。压线边线延伸保护距!离,10米防护绿—带,宽度不?小于20米 】 , 《 — 邮政局(所)【(9处) 》 ? , ,邮政(支《)局的?服务半径为6—00~800—。米城区布置9处邮政!局(所) 》 ! , 电信局【。(所:)(9处) — 保留现】状世纪?路枢纽和南塘街【电信大楼另》外新:建7处电信局(【所) ! : ? 消防站(【8座) 】 规划《设置8座消防站【分,别是保留的临翔【区消防中队》和现临沧市消防大】队置换出的》消防站新建临沧【。主城:。区特勤消防站—、工业?园区一级普》通消防?。站、老城区》一级普通消防站、昔!。本片区一级普通消】防,。站、:博尚片?区,南部和北部一级普】通,消防:站 》 , 第 16】0, 条 城市绿—线控制  】  : 临:沧城市绿线范围【包括公路两侧、【城市主干《路两:侧、:河流沿?岸,以及生?态公园的绿地等【   —  祥临《。普铁路、临勐铁路及!临普高速公路路【段设置1《00米?宽绿带?;规划区外环路两】侧设置50米宽【绿带城?市主干路两》侧控制绿带宽度【为10米绿地—率不得小于2—5%;红线宽度【20:米,以下的城市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南汀河】。、西河两《侧在城?。区段设?置15~100【米的绿带《;各小支流城区【段设置10~—20米的绿带;规】划区内中心公园、】西门公园等29个公!园原则上绿》地率不得《小于90《%,  ?   在绿线控制】中的公共绿地—允许建设与》公园性质相关的休】闲设施和市政配【。套设施防护绿地中】允许建设小型市【政管廊、市政设施、!停,车场原则上不得建】设与上述要》求无关的建(构)筑!物,;绿:线控制还须符合绿地!保护等有关规范标】准 第 —161 条 城市紫!线控制 【    文物古迹】用地划定《为紫线范围中心【城区有子孙庙1个】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三清宫、】凤翔佛寺、》章嘎佛寺和》泰,华,寺,4个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 紫线?范围内?应按照城市紫线管】。理办:法和前?面“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内》的第十节市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的要求严禁【破坏和影响历—。史文化街区与文【物建筑安全和风貌】的行为 》 第 1《62 条 》城市蓝线《控制   】  本规划确—定的城?市蓝线主要》包括:南汀河?、西:河主河道及其支【。流范围 —     原则上不!。得改变南汀河、【西河现有水域形态不!。得减少水域在局部】地段进?行疏浚和开》挖;:在蓝线控制》。区内:的陆:域内不?得建设除防》洪,排涝必需设施以外的!任何其它建》筑(构筑《)物:;沿南汀河和—西,河两侧?的退让距离为30】~50米《沿其:他支流河道(—忙布河、岔河、【小,箐,。河等)两侧》的建筑后退》。河道规?划蓝线(根据—城市规划确定的必须!长期保留的河—道规划线)的距离除!有关的规定外不得】小于10米》;博尚水库及沿岸3!0,。0米范?围城区蓝线控—制原则还《。需同时符合水利防洪!。规划的?相关要求 — :    城市蓝【线内的用地应依据城!市蓝线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严禁—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禁止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以及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城市蓝线内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应当依【法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城市】规,划许可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需【。要临时占用》。城市蓝线内用地或水!域应:当,报经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并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临时占用后应当限!期恢: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