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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基,本规定
—
3.1 ! 一般规《定
《
3.1《.1: 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评价!。单栋:建筑时凡《涉及系统性、整体】性的:指标应基于》该栋建筑所属工【程项目的总》体进行评价
】。。 :
3.《1.2 绿—色建筑的《评价分为设计评【价和运行评价设计】评价:应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过后进行运行评价应!在建筑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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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申》请评价?方应进行建筑—全寿命期技术和【经济分析合》理确定?建筑规模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对,规划:、设计、施工—、运行阶段进行全】过,。程控制?并提交相《应分析、测试报【。告和相关文件
【
3《.,1,.4 评》价机构应按本—标准的?有关要?求对申请评价方【提交:的报告、文》件进行?审,查出具评价报告确定!等级对申《请运行?评价的?建筑尚应进行现【。场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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