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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评价:与等级划分
【
:3.2.1 — 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由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施工》管理、运营管理【7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均包?括控制项《和评分项评》价指标体系》还统一设置加分项】
3.】2.2 设计评【价时不对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2类【指标进?行评价但《可,预评相关条文—运行评价应包括7类!指标
3.】2.3 控制【项的:评定结果为满足或】。不满足;评分项和加!分,项的评定结》果为:分值
3】.2.4《 绿色建筑—评价应按总得分【确定等级
】3.2.5 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的【总,分均:为100《分7类指标各自的】评分:项得分Q《1、Q2、Q—3、Q4、Q5、】Q6、?Q7按参评建筑该】类指标的评分—项实际得分值除以】适用于该建筑—。。的评分项总分值再】乘以100分计算】
3.2.6! 加分《项的附加得分Q8按!本标准第11—章的有关《规定确定
【
3.2.7 】绿色建筑评价的总】得分:按下式进行计—算,其中:评,价指标体系7类指标!。评分项的《权重w1~》w7:按表3.2.7取】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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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表中“”表—。示施工管理和运【。营管理两《类指标不参与—设计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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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对于同时具有【居住和公共功能的】单体建筑各类评价指!标权重?取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所对应权》重的平均值》。。
】3.2.8》 绿色建》筑,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等级3《。个等级的绿色建【筑,均应满足本标—准所有控制项的【要求且?每,类指标?的评分项得分—不应小于40分【当绿色建筑总—得分分?别,达到50分、—60分、80分时】绿色建筑等级—分别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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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9 对—。多功能的综》合性单体《。建筑应按《本标准全部》评,价条文逐条对适用】的区:域进行评价》。确定:各,。评价条文的》得分:。
》
3.2.10! 运行阶段评价涉!及,产品和设备的性能】评价时应《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认证材料;】涉,及系统的性能评价】时应由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或青!海省相?应的检测标》准,进行现场测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