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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三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
第二十》四条:。 , 投:标人在取得资格【预审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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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合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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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
第二十七条 !。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
第二十八条 】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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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 ,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
(四【)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
第二十九条 【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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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授意招标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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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 (五)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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