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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投标
【
第二十《三,条 凡《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
,第二:十四条 》投,标人在取得》资格预审《后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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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除:现金外可以是—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按照工程量合—理确定一般不得超】过投标总价的2【%但最高不》得,。超过80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超出投标有—效期30日》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提交给招标人;】投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该—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六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向投标人】出,。具标明签收人和【签收时间的》凭证在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开启投—标文件
】
第二十七条 】在,确定中标人之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第二!十八:。。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
》 ?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 ?(二)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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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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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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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
? ,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情况告!。。知,。其他:投标人或《者协助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更改报价—;,
?
(】二)招标人》。。。向,投标人授意招—标有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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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标人与【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
】(四)招标人预【先内定中《标人;
《
?
? ,。 (五)其它【串,通投标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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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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