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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招?标 ? 第》八条  招标人是依!。法提出?施工: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第九条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才能进行《施工招标《 《。 :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成立; 》     (!二)按照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 】 ,   (三)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等应当履行】核准:手续:的已经核准;— : :。     (四)!有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并已落实; !    】 ,(,。五)有招标所需的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 第十条 —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规定凡应报送项目】审批:部门审批的招标【人必:须在报送《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等有关招标内容【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 第十一条!  利用地方财力的!建设项目凡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 1】000平方米)以上!或投:资额估算《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必须依!法,公开招?。标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在国家《指定的报刊》和信息网络上—发布 》 第十》三条  《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应当—。至少载明下列—内容 《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 :  ?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     (】三)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工【期和工程质量—要求; 《 ? ,   ?  :(四:)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 :   ?  (五《)对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 !。   ?  (六)》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 ? 第?十四条 《 招标人《应当按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   —  自?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第,十五条 《。 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应当》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严格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 《   ?  资格审查可【以采用资格》预审的?办法 《 ? 第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在资格》审查文件中载明【资格审查《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     招标!人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 : 第十》七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能力设备—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 ,    【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包】括,年平均营业》额或合同额、财务】投标能力、流—动资金、信贷能力、!流动资产与负债【比值等; 【     【(五)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 (六)没有挂【。靠,其它施工单位或从其!。它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 :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 :   》  资?格,审查时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行政:手段或者其》它不合理方式—限制:投标:人的数量 》 》第十八条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 第十九条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5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 ,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 【。     (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 : ?第二十条 》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承》担招标事《宜,招,标代理机构可以在】其资格等级范围内承!担,下列招标事宜 】 :     (一)!拟订招标方》案编制和出售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 : ,   ?(二)审查》投标人?。资,格;  !   (《三,)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 《。  —   (四)组织开!标协助招《标人定标; —     !(五)?草,拟合同;《 ,    】 (六)《招标人委托的其【他事:项 》 :    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不【得明知委托事项【违法而进行》。代理: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不得转】让招:标代理业务 —。。 :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 , (:一)投标邀请书;】   】 , (二)《投标人须知; 】 :     (三】)合同主要条款;】 ,   【  (四)》投标文件格》式; — :    (五)工程!量,清单; 》     (!六)技术条款;【。   】 , (七?)设:。计图纸?;  】   ?(八)审查标准【和方:法;:。    !。 (九?)投标辅助材料 】 第二【十二条 《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