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章 公共服务【设施和停车》场
《
,。
第三十四》条 在城市居住【区应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配建医院、—中小学校、幼儿园】、公:共厕所和垃圾—回收等公共服务设】施 :
:第三十五条 中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米小】。学服务半径不宜大于!500?米在中小学、幼【儿园周边《。。50米范围》内不得?安排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设项目在【。正门两?侧各30米范围内】不得设置垃圾中转】站、机动车停车【场和集贸市》场
第》三十六条 新建、】。改扩建医院其周边应!当,设置一定的防护带并!且应当符《合环保、卫生等【要求
第三十七!条, 在主要繁华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宜》为300~50【0米:,,在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宜小于300【米在一般街》道公共厕所之间【的距离?在7:50~10》00米?之间为宜;》居民区的公》共厕所服务范围未】改造的老居民区为】100~15—0米新建居民区为3!00~?500米《(宜建在本区商业】网点附近)
第!三十八条《 ,生活垃圾的收集应推!广分类、袋》装、定点、定时的】方式有利于环境【。卫生:。、垃圾回收利—用和最终处置垃圾房!。和垃圾转运》站的布置、数量、】规模要符合当—地实际的需》要
《。第三十九条 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设项目《凡实施集中供热和】天然气?采暖的区域一律【不审批燃《煤锅炉房
第四!十条 城市道路、】。居住区、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和!建,。设应当严格按照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同步进行
第!四十一条 各类【新建建筑必须配【。建,相应的停车场(库)!高层建筑《应设置地下》。停车库停车场(库)!的,停,车位(以《小汽:车计算)最》。低控制指《标应符合表十—三的规定其出入【口,。不得面向城市主干】道
表十三 】各类建筑停车位最低!控制指标
【。
《注①游览场所的面积!是,指,游览:面,积其:它面积是指建—。筑面:。积
?
— ②利用《机械增?加的停车位不计入各!类建筑停车位指标计!算中
第四十二!条 扩建建筑其扩】建部分?按表十三要》求配建停车位原建】筑停车位《配建不足的应在【扩建的同时补建不】。足的停车位
【
第:四十三条 停车【。场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设计?没有停车场的规划】管理部门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十四条 建筑】配建:停车:。。位应考虑部分社会停!车居:住区内不得设置【单,独的地面停车库且】地面停车率不宜超过!。10%?;停车场的》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50米?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用地:。面积计算为地—。面停车每个机动车】(小汽车)》位,按,28 平方米估算】;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停—车每个机动车—(小:汽车)位按35【平方米估算;自行】。车停车位《按每车1《.8 平方米—估,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