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供热!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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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城市—供热设?施包括热源厂—。和锅:炉房:、换热站、》管网:及室内管道、管【道井、泵《站、阀?门室、?计量表具《。、散热器《及其他有关设施【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供热设施—的保修期届满后【供热设施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由供》热,企业负责但利用电能!供热供热设施附属】单元:房屋内部的供热【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
! 供热企业维!修,供热设施不得—对热用户收取采【暖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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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条 【 禁止下列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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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供热设《施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爆破和?其他有害《作业;?
—。 (二—。)擅自将自建供热设!施,与公用供热设施相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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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依托锅炉房或者】地上管网设》施搭建构《筑,物和牵拉、吊装【等承: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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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地下管道上!方建筑施工堆—放物料植树;
【
— (五)向供热!管,道地沟或者》检查井内排放雨(】雪)水、污水、倾】倒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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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将室内供热明管!砌入建筑物或者【隔离墙?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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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损害:供热设施或者—影响其使用功能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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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因公—益建设确需进—行影:响,。。。。。供热:设施安?全运:行施工的必须事【先征求热源企业或】者供热企业》的意见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供热设】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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